篤而論之的讀音 篤而論之的意思
【解釋】篤:切實。確切地論述。【出處】晉·裴啟《語林》:“林公云:‘文度著膩顏,挾《左傳》,逐鄭康成,自為高足弟子;篤而論之,不離塵垢囊也!’”
- 篤
- 而
- 論
- 之
“篤而論之”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dǔ ér lùn zhī]
- 漢字注音:
- ㄉㄨˇ ㄦˊ ㄌㄨㄣˋ ㄓ
- 簡繁字形:
- 篤而論之
- 是否常用:
- 否
“篤而論之”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確切地評述。
網絡解釋
【解釋】篤:切實。確切地論述。
【出處】晉·裴啟《語林》:“林公云:‘文度著膩顏,挾《左傳》,逐鄭康成,自為高足弟子;篤而論之,不離塵垢囊也!’”
“篤而論之”的單字解釋
【篤】:同“篤”。
【而】:1.連接動詞、形容詞或詞組、分句等。a)連接語意相承的成分:偉大而艱巨的任務。戰而勝之。取而代之。我們正從事一個偉大的事業,而偉大的事業必須有最廣泛的群眾的參加和支持。b)連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補充的成分:梔子花的香,濃而不烈,清而不淡。馬克思主義叫我們看問題不要從抽象的定義出發,而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c)連接語意相反的成分,表示轉折:如果能集中生產而不集中,就會影響改進技術、提高生產。d)連接事理上前后相因的成分:因困難而畏懼而退卻而消極的人,不會有任何成就。2.有“到”的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由秋而冬。由南而北。3.把表示時間、方式、目的、原因、依據等的成分連接到動詞上面:匆匆而來。挺身而出。為正義而戰。因公而死。視情況而定。4.插在主語謂語中間,有“如果”的意思:民族戰爭而不依靠人民大眾,毫無疑義將不能取得勝利。5.姓。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
“篤而論之”的相關詞語
* 篤而論之的讀音是:dǔ ér lùn zhī,篤而論之的意思:【解釋】篤:切實。確切地論述。【出處】晉·裴啟《語林》:“林公云:‘文度著膩顏,挾《左傳》,逐鄭康成,自為高足弟子;篤而論之,不離塵垢囊也!’”
基本解釋
確切地評述。【解釋】篤:切實。確切地論述。
【出處】晉·裴啟《語林》:“林公云:‘文度著膩顏,挾《左傳》,逐鄭康成,自為高足弟子;篤而論之,不離塵垢囊也!’”
【篤】:同“篤”。
【而】:1.連接動詞、形容詞或詞組、分句等。a)連接語意相承的成分:偉大而艱巨的任務。戰而勝之。取而代之。我們正從事一個偉大的事業,而偉大的事業必須有最廣泛的群眾的參加和支持。b)連接肯定和否定互相補充的成分:梔子花的香,濃而不烈,清而不淡。馬克思主義叫我們看問題不要從抽象的定義出發,而要從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c)連接語意相反的成分,表示轉折:如果能集中生產而不集中,就會影響改進技術、提高生產。d)連接事理上前后相因的成分:因困難而畏懼而退卻而消極的人,不會有任何成就。2.有“到”的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由秋而冬。由南而北。3.把表示時間、方式、目的、原因、依據等的成分連接到動詞上面:匆匆而來。挺身而出。為正義而戰。因公而死。視情況而定。4.插在主語謂語中間,有“如果”的意思:民族戰爭而不依靠人民大眾,毫無疑義將不能取得勝利。5.姓。
【論】:[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
【之】:1.往:由京之滬。君將何之?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賓語):求之不得。取之不盡。操之過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過之無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詞。這;那:之二蟲。之子于釣。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之心。鐘鼓之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之家。無價之寶。緩兵之計。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之大。戰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之就下,極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