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條約的讀音 北京條約的意思
辭典解釋北京條約 běi jīng tiáo yuē 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并割讓九龍半島于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游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借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德語 Pekinger Konvention (S, Gesch)?
- 北
- 京
- 條
- 約
“北京條約”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běi jīng tiáo yuē]
- 漢字注音:
- ㄅㄟˇ ㄐㄧㄥ ㄊㄧㄠˊ ㄩㄝ
- 簡繁字形:
- 北京條約
- 是否常用:
- 否
“北京條約”的意思
基本解釋
辭典解釋
北京條約 běi jīng tiáo yuē ㄅㄟˇ ㄐㄧㄥ ㄊㄧㄠˊ ㄩㄝ 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并割讓九龍半島于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游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借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德語 Pekinger Konvention (S, Gesch)?
網絡解釋
“北京條約”的單字解釋
【北】:[běi]1.方向,早晨面對太陽,左手的一邊,與“南”相對:北方。北辰(古書指北極星)。北上(古代以北為上,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與“南下”相對)。北極星(出現在天空北部的一顆亮星,人常靠它辨別方向)。北國(指中國北部)。2.打了敗仗往回逃:敗北。[bèi]古同“背”,違背,違反。
【京】:1.國家的首都:京城。京都。2.北京的簡稱:京廣線。3.京族。4.古代數目。指一千萬。
【條】:[tiáo]1.木名。山楸。2.細長的樹枝。3.長。4.泛指長條形之物:麵條;布條;金條。5.直。參見“條長”。6.條理;次序。7.到達。8.治理。9.條目;條款。10.指法令、條文。11.猶言條陳,條奏。12.逐一登錄。13.編排。14.列舉。15.見“條遞”。16.量詞。用於計量長形物。17.量詞。用於計量抽象事物。18.古民族條戎的省稱。19.古地鳴條的省稱。20.指漢·條侯·周亞夫。21.姓。[tiāo]同“挑”。采摘。
【約】:[yuē]1.纏束;環束。2.繩子。3.約束;檢束。4.阻止;攔阻。5.指防水、攔水的堤壩。6.少;省減;簡約。7.簡要;簡單。8.貧困。9.引申為衰減。10.卑微;卑下。11.以語言或文字訂立共同應遵守的條件。12.邀結;邀請。13.置辦配備。14.屈折內縮。15.求取。16.估量。17.塗飾。18.掠,拂過。19.籠罩。20.大略;大約。21.數學上的約分。參見“約分”。22.姓。古有約續。見《通志·氏族五》。[yāo]方言。用秤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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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條約的讀音是:běi jīng tiáo yuē,北京條約的意思:辭典解釋北京條約 běi jīng tiáo yuē 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并割讓九龍半島于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游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借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德語 Pekinger Konvention (S, Gesch)?
辭典解釋
北京條約 běi jīng tiáo yuē ㄅㄟˇ ㄐㄧㄥ ㄊㄧㄠˊ ㄩㄝ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并割讓九龍半島于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河航行權及內地游歷權,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借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
德語 Pekinger Konvention (S, Gesch)?
【北】:[běi]1.方向,早晨面對太陽,左手的一邊,與“南”相對:北方。北辰(古書指北極星)。北上(古代以北為上,后指去本地以北的某地,與“南下”相對)。北極星(出現在天空北部的一顆亮星,人常靠它辨別方向)。北國(指中國北部)。2.打了敗仗往回逃:敗北。[bèi]古同“背”,違背,違反。
【京】:1.國家的首都:京城。京都。2.北京的簡稱:京廣線。3.京族。4.古代數目。指一千萬。
【條】:[tiáo]1.木名。山楸。2.細長的樹枝。3.長。4.泛指長條形之物:麵條;布條;金條。5.直。參見“條長”。6.條理;次序。7.到達。8.治理。9.條目;條款。10.指法令、條文。11.猶言條陳,條奏。12.逐一登錄。13.編排。14.列舉。15.見“條遞”。16.量詞。用於計量長形物。17.量詞。用於計量抽象事物。18.古民族條戎的省稱。19.古地鳴條的省稱。20.指漢·條侯·周亞夫。21.姓。[tiāo]同“挑”。采摘。
【約】:[yuē]1.纏束;環束。2.繩子。3.約束;檢束。4.阻止;攔阻。5.指防水、攔水的堤壩。6.少;省減;簡約。7.簡要;簡單。8.貧困。9.引申為衰減。10.卑微;卑下。11.以語言或文字訂立共同應遵守的條件。12.邀結;邀請。13.置辦配備。14.屈折內縮。15.求取。16.估量。17.塗飾。18.掠,拂過。19.籠罩。20.大略;大約。21.數學上的約分。參見“約分”。22.姓。古有約續。見《通志·氏族五》。[yāo]方言。用秤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