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的讀音 侵權的意思
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 侵
- 權
“侵權”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qīn quán]
- 漢字注音:
- ㄑㄧㄣ ㄑㄨㄢˊ
- 簡繁字形:
- 侵權
- 是否常用:
- 是
“侵權”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侵權 qīnquán
[pirate] 非法使用別家獨用的東西
網絡解釋
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侵權”的單字解釋
【侵】:1.侵入:侵害。入侵。2.接近(天明):侵曉。侵晨。3.姓。
【權】:1.秤錘。2.權衡:權其輕重。3.權力:當權。有職有權。掌握大權。生殺予奪之權。4.權利:人權。公民權。選舉權。發言權。5.有利的形勢:主動權。制空權。6.權變;權宜:權詐。權謀。通權達變。7.權且;姑且:權充。死馬權當活馬醫。8.又同“顴”。
“侵權”的相關詞語
“侵權”造句
近年來將侵權對象及于私法上的一切權利已成了立法例上的普遍傾向,而且對法定和非法定的權利均不分軒輊地適用同一標準,不對后者設定其他特別的限制條件。
不過,即使侵權改革一年能給國家節省幾十億美元,其仍是總醫療花銷的鳳毛麟角。
走私、販私、盜版、侵權日益猖狂,他大聲疾呼,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共謀對策。
走私、販私、盜版、侵權日益猖狂,出版界大聲疾呼,要嚴厲打擊這些不法行為。
個別優勢品牌企業因懾于眾怒難犯,對明顯的品牌侵權行為也是一籌莫展。
消費者長期以來維權意識淡薄,對產品缺陷造成的侵權行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只是自怨自艾,很少有人會去提起訴訟索賠。
那么股東派生訴訟就會演變成原告股東與被告侵權人的大戰,而真正的權利受侵害方卻置身事外,但訴訟的最終結果卻要由置身事外的公司來承擔,這顯然不符合訴訟的基本原理。
祝你小年快樂。此話絕對原創,不涉及任何侵權,如有雷同,絕對抄襲我的。此話僅供轉發,不能作為刪除和保存短信使用,請合理使用,并祝愿收到短信的朋友小年快樂。
第五章,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侵權責任之間的關系。
這就涉及到歸責原則,歸責原則是確定侵權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準則。
* 侵權的讀音是:qīn quán,侵權的意思: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基本解釋
侵權 qīnquán
[pirate] 非法使用別家獨用的東西
侵權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這可以從詞源學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證。中文的“侵權行為”一詞“最早于清末編定《大清民律》草案時才開始應用。”但是在舊中國民法中對侵權行為的概念卻缺乏明確的界定。
【侵】:1.侵入:侵害。入侵。2.接近(天明):侵曉。侵晨。3.姓。
【權】:1.秤錘。2.權衡:權其輕重。3.權力:當權。有職有權。掌握大權。生殺予奪之權。4.權利:人權。公民權。選舉權。發言權。5.有利的形勢:主動權。制空權。6.權變;權宜:權詐。權謀。通權達變。7.權且;姑且:權充。死馬權當活馬醫。8.又同“顴”。
近年來將侵權對象及于私法上的一切權利已成了立法例上的普遍傾向,而且對法定和非法定的權利均不分軒輊地適用同一標準,不對后者設定其他特別的限制條件。
不過,即使侵權改革一年能給國家節省幾十億美元,其仍是總醫療花銷的鳳毛麟角。
走私、販私、盜版、侵權日益猖狂,他大聲疾呼,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共謀對策。
走私、販私、盜版、侵權日益猖狂,出版界大聲疾呼,要嚴厲打擊這些不法行為。
個別優勢品牌企業因懾于眾怒難犯,對明顯的品牌侵權行為也是一籌莫展。
消費者長期以來維權意識淡薄,對產品缺陷造成的侵權行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只是自怨自艾,很少有人會去提起訴訟索賠。
那么股東派生訴訟就會演變成原告股東與被告侵權人的大戰,而真正的權利受侵害方卻置身事外,但訴訟的最終結果卻要由置身事外的公司來承擔,這顯然不符合訴訟的基本原理。
祝你小年快樂。此話絕對原創,不涉及任何侵權,如有雷同,絕對抄襲我的。此話僅供轉發,不能作為刪除和保存短信使用,請合理使用,并祝愿收到短信的朋友小年快樂。
第五章,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侵權責任之間的關系。
這就涉及到歸責原則,歸責原則是確定侵權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