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復言者的詩詞(769首)
二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向上書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懼不敢逃遁,不知所為,乃復敢自納于不測之誅,以求畢其說,而請命于左右。
愈聞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后呼而望之也。
將有介于其側者,雖其所憎怨,茍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將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援兄子嚴、敦,并喜譏議,而通輕俠客。
援前在交趾,還書誡之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
好議論人長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愿聞子孫有此行也。
汝曹知吾惡之甚矣,所以復言者,施衿結縭,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
三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
愈聞周公之為輔相,其急于見賢也,方一食三吐其哺,方一沐三握其發。
天下之賢才皆已舉用,奸邪讒佞欺負之徒皆已除去,四海皆已無虞,九夷八蠻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賓貢,天災時變、昆蟲草木之妖皆已銷息,天下之所謂禮、樂、刑、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風俗皆已敦厚,動植之物、風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休征嘉瑞、麟鳳龜龍之屬皆已備至,而周公以圣人之才,憑叔父之親,其所輔理承化之功又盡章章如是。
其所求進見之士,豈復有賢于周公者哉?不惟不賢于周公而已,豈復有賢于時百執事者哉?豈復有所計議、能補于周公之化者哉?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惟恐耳目有所不聞見,思慮有所未及,以負成王托周公之意,不得于天下之心。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
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
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