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凡圣的詩詞(338首)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凡大人之道有三:一曰正蒙難,二曰法授圣,三曰化及民。
殷有仁人曰箕子,實具茲道以立于世,故孔子述六經之旨,尤殷勤焉。
當紂之時,大道悖亂,天威之動不能戒,圣人之言無所用。
進死以并命,誠仁矣,無益吾祀,故不為。
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
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
《易》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
”其《否》曰:“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
”蓋上之情達于下,下之情達于上,上下一體,所以為“泰”。
下之情壅閼而不得上聞,上下間隔,雖有國而無國矣,所以為“否”也。
余少時過里肆中,見北雜劇有《四聲猿》,意氣豪達,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題曰“天池生”,疑為元人作。
后適越,見人家單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強心鐵骨,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宛可見。
意甚駭之,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
一夕,坐陶編修樓,隨意抽架上書,得《闕編》詩一帙。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余通籍三十余年,官至極品,而學業一無所成,德行一無許可,老大徒傷,不勝悚惶慚赧。
今將永別,特將四條教汝兄弟。
一曰慎獨而心安。
自修之道,莫難于養心;養心之難,又在慎獨。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圍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侖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
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后。
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安處先生于是似不能言,憮然有間,乃莞爾而笑曰:“若客所謂,末學膚受,貴耳而賤目者也!茍有胸而無心,不能節之以禮,宜其陋今而榮古矣!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繆公于宮室,如之何其以溫故知新,研覈是非,近于此惑?”“周姬之末,不能厥政,政用多僻。
始于宮鄰,卒于金虎。
嬴氏搏翼,擇肉西邑。
是時也,七雄并爭,競相高以奢麗。
元豐二年,中秋后一日,余自吳興來杭,東還會稽。
龍井有辨才大師,以書邀余入山。
比出郭,日已夕,航湖至普寧,遇道人參寥,問龍井所遣籃輿,則曰:“以不時至,去矣。
”是夕,天宇開霽,林間月明,可數毫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