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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總制錢的讀音 經總制錢的意思

    經總制錢 宋代雜稅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合稱。經制錢始于宣和四年(1122),系經制江淮荊浙福建七路諸司財計(簡稱經制使)陳遘所創,故名。靖康初(1126)廢,建炎三年(1129)恢復,并固定其名色為權添酒錢、量添賣糟錢、人戶典賣田宅增添牙稅錢(每貫增收二十文)、官員等請奉頭子錢(每貫收二十三文,續有增加,后固定為五十六文)、樓店務添收三分房錢等。
    • jīng
    • zǒng
    • zhì
    • qián

    “經總制錢”的讀音

    拼音讀音
    [jīng zǒng zhì qián]
    漢字注音:
    ㄐㄧㄥ ㄗㄨㄥˇ ㄓˋ ㄑㄧㄢˊ
    簡繁字形:
    經總制錢
    是否常用:

    “經總制錢”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1."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并稱,宋代的附加雜稅。前者始于北宋宣和年間,陳遘以發運使兼經制使督理東南地區財賦,加征賣酒﹑典賣田宅的牙稅,常賦外的頭子錢,以及其他項目的稅金,稱經制錢。其后翁彥國為總制使,效其法別立名目征稅,稱總制錢。

    網絡解釋

    經總制錢

    宋代雜稅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合稱。經制錢始于宣和四年(1122),系經制江淮荊浙福建七路諸司財計(簡稱經制使)陳遘所創,故名。靖康初(1126)廢,建炎三年(1129)恢復,并固定其名色為權添酒錢、量添賣糟錢、人戶典賣田宅增添牙稅錢(每貫增收二十文)、官員等請奉頭子錢(每貫收二十三文,續有增加,后固定為五十六文)、樓店務添收三分房錢等。

    “經總制錢”的單字解釋

    】:同“”。
    】:同“”。
    】:1.制造:制版。制革。制圖。煉制。縫制。這塊獎牌是用銅制成的。2.擬訂;規定:制定。因地制宜。3.用強力約束;限定;管束:壓制。限制。管制。節制。制伏。4.制度:全民所有制。民主集中制。5.姓。
    】:同“”。

    “經總制錢”的相關詞語

    * 經總制錢的讀音是:jīng zǒng zhì qián,經總制錢的意思:經總制錢 宋代雜稅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合稱。經制錢始于宣和四年(1122),系經制江淮荊浙福建七路諸司財計(簡稱經制使)陳遘所創,故名。靖康初(1126)廢,建炎三年(1129)恢復,并固定其名色為權添酒錢、量添賣糟錢、人戶典賣田宅增添牙稅錢(每貫增收二十文)、官員等請奉頭子錢(每貫收二十三文,續有增加,后固定為五十六文)、樓店務添收三分房錢等。
    chengrenyou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