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所學的讀音 用非所學的意思
【解釋】所用的不是所學的。指學用不一致。【出處】《明史·葉伯巨傳》:“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示例】無奈兄弟三個,因為所~,就有點瞧先生不起。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十四回
- 用
- 非
- 所
- 學
“用非所學”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yòng fēi suǒ xué]
- 漢字注音:
- ㄩㄥˋ ㄈㄟ ㄙㄨㄛˇ ㄒㄩㄝˊ
- 簡繁字形:
- 用非所學
- 是否常用:
- 否
“用非所學”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使用中需要的本領,與學習中得到的東西不一致。 辭典解釋
用非所學 yòng fēi suǒ xué ㄩㄥˋ ㄈㄟ ㄙㄨㄛˇ ㄒㄩㄝˊ 工作上所用的技藝知識并非原本學習的。如:「他是學醫的,卻投身于演藝事業,用非所學,真令人費解。」也作「學非所用」。
近義詞
學非所用
網絡解釋
【解釋】所用的不是所學的。指學用不一致。
【出處】《明史·葉伯巨傳》:“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
【示例】無奈兄弟三個,因為所~,就有點瞧先生不起。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十四回
“用非所學”的單字解釋
【用】:1.使用:用力。用兵。公用。大材小用。2.費用:用項。家用。3.用處:功用。多少總會有點用。4.需要(多用于否定式):天還很亮,不用開燈。東西都準備好了,您不用操心了。5.吃、喝(含恭敬意):用飯。請用茶。6.引進動作、行為所憑借的工具、手段等:用筆寫字。用老眼光看人。7.因此;因8.(多用于書信):用特函達。9.姓。
【非】:1.錯誤(跟“是”相對):是非。習非成是。痛改前非。2.不合于:非法。非禮。非分(fèn)。3.不以為然;反對;責備:非難。非議。無可厚非。4.不是:答非所問。此情此景非筆墨所能形容。5.前綴。用在一些名詞性成分的前面,表示不屬于某種范圍:非金屬。非晶體。非司機。6.不:非同小可。非同尋常。7.跟“不”呼應,表示必須:要想做出成績,非下苦功不可。8.一定要;偏偏:不行,我非去!9.不好;糟:景況日非。10.指非洲。
【所】:1.處所:場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駐兵的地點,大的叫千戶所,小的叫百戶所(后來只用于地名):海陽所(在山東)。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遼寧)。3.用作機關或其他辦事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診療所。指揮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這所房子。b)用于學校等:一所醫院。兩所學校。5.姓。6.跟“為”或“被”合用,表示被動:為人所笑。看問題片面,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語的主謂結構的動詞前面,表示中心詞是受事:我所認識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見。8.用在“是…的”中的名詞、代詞和動詞之間,強調施事和動作的關系:全國的形勢,是同志們所關心的。9.用在動詞前面,跟動詞構成體詞結構:各盡所能。聞所未聞。
【學】:同“學”。
“用非所學”的相關詞語
* 用非所學的讀音是:yòng fēi suǒ xué,用非所學的意思:【解釋】所用的不是所學的。指學用不一致。【出處】《明史·葉伯巨傳》:“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示例】無奈兄弟三個,因為所~,就有點瞧先生不起。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十四回
基本解釋
使用中需要的本領,與學習中得到的東西不一致。辭典解釋
用非所學 yòng fēi suǒ xué ㄩㄥˋ ㄈㄟ ㄙㄨㄛˇ ㄒㄩㄝˊ工作上所用的技藝知識并非原本學習的。如:「他是學醫的,卻投身于演藝事業,用非所學,真令人費解。」也作「學非所用」。
近義詞
學非所用【解釋】所用的不是所學的。指學用不一致。
【出處】《明史·葉伯巨傳》:“比到京師,而除官多以貌選,所學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學。”
【示例】無奈兄弟三個,因為所~,就有點瞧先生不起。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十四回
【用】:1.使用:用力。用兵。公用。大材小用。2.費用:用項。家用。3.用處:功用。多少總會有點用。4.需要(多用于否定式):天還很亮,不用開燈。東西都準備好了,您不用操心了。5.吃、喝(含恭敬意):用飯。請用茶。6.引進動作、行為所憑借的工具、手段等:用筆寫字。用老眼光看人。7.因此;因8.(多用于書信):用特函達。9.姓。
【非】:1.錯誤(跟“是”相對):是非。習非成是。痛改前非。2.不合于:非法。非禮。非分(fèn)。3.不以為然;反對;責備:非難。非議。無可厚非。4.不是:答非所問。此情此景非筆墨所能形容。5.前綴。用在一些名詞性成分的前面,表示不屬于某種范圍:非金屬。非晶體。非司機。6.不:非同小可。非同尋常。7.跟“不”呼應,表示必須:要想做出成績,非下苦功不可。8.一定要;偏偏:不行,我非去!9.不好;糟:景況日非。10.指非洲。
【所】:1.處所:場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駐兵的地點,大的叫千戶所,小的叫百戶所(后來只用于地名):海陽所(在山東)。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遼寧)。3.用作機關或其他辦事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診療所。指揮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這所房子。b)用于學校等:一所醫院。兩所學校。5.姓。6.跟“為”或“被”合用,表示被動:為人所笑。看問題片面,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語的主謂結構的動詞前面,表示中心詞是受事:我所認識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見。8.用在“是…的”中的名詞、代詞和動詞之間,強調施事和動作的關系:全國的形勢,是同志們所關心的。9.用在動詞前面,跟動詞構成體詞結構:各盡所能。聞所未聞。
【學】: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