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廳的讀音 審判廳的意思
審判廳 審判廳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設在京師及地方各省、縣的審判機關。分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三級,加上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大理院,形成四級三審制。在各級審判廳內相應設立檢察廳,執行檢察事務。審判廳是封建司法制度與近代資產階級訴訟原則相結合的產物。
- 審
- 判
- 廳
“審判廳”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hěn pàn tīng]
- 漢字注音:
- ㄕㄣˇ ㄆㄢˋ ㄊㄧㄥ
- 簡繁字形:
- 審判廳
- 是否常用:
- 否
“審判廳”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
網絡解釋
審判廳
審判廳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設在京師及地方各省、縣的審判機關。分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三級,加上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大理院,形成四級三審制。在各級審判廳內相應設立檢察廳,執行檢察事務。審判廳是封建司法制度與近代資產階級訴訟原則相結合的產物。
“審判廳”的單字解釋
【審】:同“審”。
【判】:1.分開;分辨:判別。判斷。判明。2.明顯(有區別):新舊社會判然不同。前后判若兩人。3.評定:裁判。評判。判卷子。4.判決:審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廳】:同“廳”。
“審判廳”的相關詞語
* 審判廳的讀音是:shěn pàn tīng,審判廳的意思:審判廳 審判廳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設在京師及地方各省、縣的審判機關。分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三級,加上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大理院,形成四級三審制。在各級審判廳內相應設立檢察廳,執行檢察事務。審判廳是封建司法制度與近代資產階級訴訟原則相結合的產物。
基本解釋
舊時高等、地方和初級審判廳的通稱。審判廳
審判廳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設在京師及地方各省、縣的審判機關。分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三級,加上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大理院,形成四級三審制。在各級審判廳內相應設立檢察廳,執行檢察事務。審判廳是封建司法制度與近代資產階級訴訟原則相結合的產物。【審】:同“審”。
【判】:1.分開;分辨:判別。判斷。判明。2.明顯(有區別):新舊社會判然不同。前后判若兩人。3.評定:裁判。評判。判卷子。4.判決:審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
【廳】:同“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