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刑的讀音 呂刑的意思
呂刑 (呂刑)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據《史記·周本紀》記載,自周昭王始,“王道微缺”;至穆王時,社會矛盾進一步尖銳。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同時廢止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立法的指導原則。 《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后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又稱之為《甫刑》。所錄內容少于通行本。
- 呂
- 刑
“呂刑”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lǚ xíng]
- 漢字注音:
- ㄌㄩˇ ㄒㄧㄥˊ
- 簡繁字形:
- 呂刑
- 是否常用:
- 否
“呂刑”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尚書》篇名。周穆王時有關刑法的文書,由于呂侯的請命,故名。近人有認為是春秋時呂國國君所造的刑書。
網絡解釋
呂刑 (呂刑)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據《史記·周本紀》記載,自周昭王始,“王道微缺”;至穆王時,社會矛盾進一步尖銳。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同時廢止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立法的指導原則。
《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后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又稱之為《甫刑》。所錄內容少于通行本。
“呂刑”的單字解釋
“呂刑”的相關詞語
* 呂刑的讀音是:lǚ xíng,呂刑的意思:呂刑 (呂刑)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據《史記·周本紀》記載,自周昭王始,“王道微缺”;至穆王時,社會矛盾進一步尖銳。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同時廢止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立法的指導原則。 《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后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又稱之為《甫刑》。所錄內容少于通行本。
基本解釋
《尚書》篇名。周穆王時有關刑法的文書,由于呂侯的請命,故名。近人有認為是春秋時呂國國君所造的刑書。呂刑 (呂刑)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維護其統治和社會安定。據《史記·周本紀》記載,自周昭王始,“王道微缺”;至穆王時,社會矛盾進一步尖銳。為了維護周王室的統治地位,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同時廢止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立法的指導原則。《禮記·曲禮》(上)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先秦時期,上下有尊卑之意,亦有重輕之義,是以釋義該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而后來的統治階層扭曲為特權階級可以免予刑罰。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又稱之為《甫刑》。所錄內容少于通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