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讀音 受賄罪的意思
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 受
- 賄
- 罪
“受賄罪”的讀音
- 拼音讀音:
- [shòu huì zuì]
- 漢字注音:
- ㄕㄡˋ ㄏㄨㄟˋ ㄗㄨㄟˋ
- 簡繁字形:
- 受賄罪
- 是否常用:
- 否
“受賄罪”的意思
基本解釋
基本解釋
在我國,指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而為他人謀利益的行為。
網絡解釋
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受賄罪”的單字解釋
【受】:1.接受:受賄。受教育。受到幫助。2.遭受:受災。受批評。受委屈。3.忍受;禁受:受不了。受得住。4.適合:受吃(吃著有味)。受看(看著舒服)。受聽(聽著入耳)。
【賄】:賄賂:行賄。受賄。納賄。索賄。
【罪】:1.犯法的行為:罪大惡極。立功贖罪。2.過失:不應歸罪于人。3.依法給予的刑罰;懲處:判罪。待罪。4.苦難;痛苦:受罪。
“受賄罪”的相關詞語
“受賄罪”造句
他起初被懷疑犯有受賄罪,但后來證明是清白的.
近日,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緩。他的辯護律師22日透露,劉志華已決定上訴。
第三部分,受賄罪的犯罪既遂標準。
從成立受賄罪的角度而言,不一定存在對向的行賄罪。
邵明立前任鄭筱萸因受賄罪已于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第四部分,研究受賄罪的罪名體系及刑罰標準.
四是論述了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問題.
其中,對于“賄款公用”是否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及量刑是各方爭議的一個焦點。
在我國,行賄罪與受賄罪相比較,無論是在刑事立法還是理論研究方面,都處于相對滯后和不完善的狀況。
這位議員被證實犯有行賄受賄罪后辭職了.
* 受賄罪的讀音是:shòu huì zuì,受賄罪的意思: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基本解釋
在我國,指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而為他人謀利益的行為。受賄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受賄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受】:1.接受:受賄。受教育。受到幫助。2.遭受:受災。受批評。受委屈。3.忍受;禁受:受不了。受得住。4.適合:受吃(吃著有味)。受看(看著舒服)。受聽(聽著入耳)。
【賄】:賄賂:行賄。受賄。納賄。索賄。
【罪】:1.犯法的行為:罪大惡極。立功贖罪。2.過失:不應歸罪于人。3.依法給予的刑罰;懲處:判罪。待罪。4.苦難;痛苦:受罪。
他起初被懷疑犯有受賄罪,但后來證明是清白的.
近日,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緩。他的辯護律師22日透露,劉志華已決定上訴。
第三部分,受賄罪的犯罪既遂標準。
從成立受賄罪的角度而言,不一定存在對向的行賄罪。
邵明立前任鄭筱萸因受賄罪已于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第四部分,研究受賄罪的罪名體系及刑罰標準.
四是論述了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問題.
其中,對于“賄款公用”是否影響受賄罪的認定及量刑是各方爭議的一個焦點。
在我國,行賄罪與受賄罪相比較,無論是在刑事立法還是理論研究方面,都處于相對滯后和不完善的狀況。
這位議員被證實犯有行賄受賄罪后辭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