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造句
“被害人”的解釋
101、其間5人因為分錢發生爭執,一名姓邢的嫌犯帶著被害人小李來到了一個偏僻的小樹林,并捅傷了小李。
102、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娟采用繩子吊頸的方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103、被害人丈夫悲憤交加,案發后時不時來派出所詢問破案進展,強烈希冀盡快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104、四名年紀從三十多歲到五十多歲,而且沒有妻子或已經離婚的大男人,全都與被害人擠在不到二十坪的房子。
105、被害人頭顱被辟成兩半,頓時鮮血迸涌。
106、2011年初,王某某經人介紹與被害人馬某某認識,后一起在華鎣市觀音溪鎮油房溝村同居生活。
107、被害人張某兄弟兩人系外地來滬人員,從未學過醫學知識的他們見開性病診所有利可圖,便非法在南匯三墩鎮老鸛嘴地區開起一家性病治療診所。
108、這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大多采用刀捅致命處、斧頭連砍、石頭猛砸等極端暴力方式致使被害人傷亡。
109、事后有其他受刑人得知后,向獄方舉發王男惡行,王男矢口否認,辯稱是遭人陷害;法院調查發現,陳姓被害人雖是同志,但他與王男并無恩怨,且他指證歷歷。
110、然后再讓“神醫”算出被害人子女有血光之災,要求被害人破財消災。
111、經過調查該車輛信息,警方確定尾隨者為家住文昌市會文鎮西山村的符某,且事發當日符某與被害人曾有過沖突。
112、在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后,該團伙要求被害人幫其代購“駿網一卡通”游戲卡,等被害人購完卡并將卡號及密碼發給他們后,他們就轉手賣掉這些游戲卡以獲利。
113、反誣一口,網上制造輿論被害人如何不自愛,與兇手舊有過節,諸如此類。
114、據知情人透露,行兇人張某和被害人李大同在來安某化工公司工作,張是維修工,李大是管維修的車間副主任,張認為李“一直刁難他”。
115、據檢察機關指控,這天早上9時許,郭偉強在位于完美村北巷住宅39號貼春聯時,與被害人郭潮登及其父親郭兆鴻發生口角爭執。
116、黃東林不僅沒有逃跑,而是不急不慢地與被害人聊天。
117、高玉倫、王大民發現,看守所夜間值班管教、被害人段某某提審犯人時有不鎖監門的習慣。
118、陳某便用鐵鏟追打許忠仕,許忠仕一怒之下操起手中捅火用的鐵勾子朝被害人陳某一頓亂打,擊中其頸部,致使陳某出血過多死亡。
119、承審法官認為,莊姓被告見被害人年幼可欺,吃定被害人怕丟工作一再性侵猥褻對方,惡性重大,事后又未和解,判處5年2月,以資懲戒。
120、胡某母子被送往醫院搶救,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胡某、小孫均構成重傷。
121、遂判處被告人武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同時責令退賠被害人劉女士經濟損失人民幣250900元。
122、庭審現場,被害人朱某的家人哀慟不已。[造 句 網]
123、據犯罪嫌疑人孫志富交待,她系被害人楊坤的叔祖母,因鄰里瑣事,對楊坤的祖母心存不滿。
124、把他人的生命視若草芥,為了一己之私,竟然對被害人進行人為傷害,殘忍地剝奪他人的生命,這樣的麻木冷漠,讓人寒心和后怕。
125、掌握被害人的具體信息后,他們就模擬被害人進行劃款,而所需要的各種密碼與驗證碼都會發送到被害人的手機上。
126、此案開庭審理時,杜相進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先拿啤酒瓶砸杜相進,杜相進在被人毆打的情況下拔刀傷人,屬于防衛過當。
127、臺北地檢署昨表示,確實有被害女子控告李宗瑞散布性*照,涉犯告訴乃論的妨害秘密罪,但不能透露目前掌握的被害人身分及人數。
128、廖律師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如果定性為“互毆”,那么表示被害人也有過錯,最后會影響到對被告的罪行認定和量刑結果。
129、女大學生此時醒來,苦求其放過她;他無動于衷,連續性侵三次,為銷滅事證,還兩度把被害人抱到溪中,用水清洗被害人下體。
130、在我國的司法體系中,家庭虐待案件屬于自訴案件,而自訴案件主要是指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必須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則,法院則不予受理。
131、被害人母親在“我是新竹人”社群PO文,請大家幫忙,新竹市人要維護新竹市民的人身安全,希望網友題供行車紀錄器等線索幫助破案。
132、另據*彎媒體報道,被害人去年6月初,透過友人介紹到莊姓老板開設的葬儀社實習,當天該男子開車載該名被害人到*彎屏東縣枋寮鄉辦法事。
133、一些案件如果處于兩可之間,被害人家屬的態度就顯得非常關鍵。
134、經審訊,翟某對因辭工結算糾紛將被害人宋某殺害后縱火、企圖以此逃避打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35、被害人說,深深覺得家人是最愛她的人,不忍心再讓父母擔心,她從網絡實時新聞看到雞排妹事件又掀出她的痛,選擇回房間睡覺。
136、9月21日,張打電話給被害人,說要幫他的朋友過生日,邀被害女學生到臺北市好樂迪KTV石牌店參加慶生會,女生獨自赴約,在熱鬧氣氛中遭灌醉。
137、陳姓女學生供稱,之前要到某小學修理一個女生,沒堵到人,懷疑是被害女生通風報信,此外,還懷疑被害人偷抄她的美術作業,因而想報復泄憤。
138、十二日晚上,吳嫌在新興區仁義街巷內搶奪陳姓被害人皮包正要返家,被跟監警察逮捕,起出皮包、手機、信用卡、存褶等贓物。
139、為迫使三人加入傳銷組織并花錢購買“產品”,8名被告人沒收被害人的手機及銀行卡,并采取不讓出門、24小時隨身看管等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
140、王書北服刑犯給其父捎信兒,讓被害人和證人翻供,不想讓被害人揭發。
141、警方則說,由于溫男所犯屬于告訴乃論的傷害罪,如果被害人要提告,警方就會把男子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142、4、一名記錄員詢問并做記錄,將被害**子的陳述有意識的誘供、錯記、漏記以后,簽上了假名字‘冷冰’。
143、法官認為,張男明知被害人年紀輕,思慮不成熟,竟未能克制行為,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犯后不斷藉詞矯飾,沒有悔意,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144、一旦被害人撥打這個聯系電話,胡加洪就會通過手機“魔音”功能,冒充女子,開始一步步騙對方入套。
145、許紹洋回應“開槍案”:我是被害人,全案是個局。
146、被害人當下以為自己被“鬼壓床”嚇得緊抓躺在她身旁的吳男手臂,但吳男卻露出狐疑表情裝傻,任由對方被周男蹂躪。
147、且為滿足私欲,硬上性侵女子,剝奪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后逃亡,否認乘機*交等犯行,未見悔意。
148、為此,法官提醒被害人,應注意搜集負心人的新結婚證、私生子出生證明等3類證據。
149、法律面前,生命的價值沒有男女老幼、親疏貴賤之分,即使被害人是不諳世事的親生孩子,兩個母親也一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50、一些案件若處于兩可之間,被害人家屬的態度就顯得很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