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造句
“被害人”的解釋
51、此外,隔日凌晨,黃姓男子又“性”起,經被害人哀求后來改以**逞欲,并再度錄下過程,還強迫女子一起欣賞,被害人直到7日中午才找到機會逃出。
52、因此,她在皮夾子里找到被害人名片后,冒充警察給被害人打電話確認被盜金額。
53、
54、1996年秋至2002年秋,被告人徐偉先后伙同他人或指使他人,采取毆打、持槍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要劉興海、王振江等十余名被害人近50萬元人民幣。
55、詐騙分子往往都是打著某種物品、產品遠遠低于市場價為幌子引誘被害人上鉤,因此警方提示,切不可抱有貪小便宜的心理,謹防因小而失大。
56、這也許是“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提供的可能視角:考察被害人過錯對于犯罪的作用,并以此為基點重新審視犯罪。
57、至于被害人賴姿秀,目前昏迷,仍然極度不樂觀,還在樸子長庚醫院加護病房與死神搏斗,友人與家屬皆為她集氣祈禱,希望她早日康復。
58、對被害人悲憫、犯罪嫌疑人可惡的傾向性描述,極易給公眾帶來犯罪嫌疑人確鑿無疑地是作案者的心理暗示。
59、暴力討債集團慣常以潑漆做為恐嚇技倆,逼被害人還錢,嚇得邱姓被害人好幾天不敢出門。
60、經深入工作,一條有價值的線索終于被摸排上來:被害人有可能在南方一沿海城市打工。
61、本院認為,被告人林森浩為泄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殺人,致被害人黃洋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
62、經審訊,周某交代自2014年11月至今,曾多次在青浦區紀鶴公路附近采用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手段進行敲詐,而大多數被害人選擇破財消災并未報警。
63、庭審時,被害人徐某的妻子一直低頭坐在原告席上,全程沉默不語,不時抬手拭淚。
64、天亮后,廉江警方成立的專案組根據被害人提供的歹徒語言等特征,在附近村莊挨家逐戶調查。
65、“搶匪”飛車搶奪被抓反誣被害人。
66、被害人楊某某被發現死于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女廁所內。
67、據犯罪嫌疑人孫志富交代,她系被害人楊坤的叔祖母,因鄰里瑣事,她對被害人楊坤的祖母心存不滿。
68、“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后,對被扣押、凍潔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沒收,上繳國庫”。
69、35,其攜帶壁紙刀竄至南開區白堤路肯德基快餐店二樓就餐區,持壁紙刀劫持被害人張某,以達到其擴大社會影響,解決高利貸問題的目的。
70、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近親屬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但是被告人和被害人近親屬之間未達成對被告人的諒解,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并未完全恢復,這一矛盾并未緩和。
71、同時挽勸死者親屬保持冷靜和克制,采取合法手段表達合理訴求,但被害人親屬至今沒有提起訴訟。
72、但是,如果被害人向本地司法機關報案,又會因為“網絡碰瓷”單筆詐騙數額較小而夠不上刑事立案標準。
73、上午九點到十一點之間,如果沒有一輛車是根本無法悄然無聲地將被害人帶離第一作案現場。
74、“我對不起被害人家屬們,我不應該這樣做,現在想想不值個兒啊!”劉學新繼續說道。
75、檢察官審查認為,白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手段惡劣,對被害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社會影響極壞,遂對白某做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76、但這并不一定是真的死者復活,可能是用強力藥物迷昏被害人后,再利用幻覺藥物跟催眠控制被害人的結果。
77、羅的辯護人也認為,本案因經濟糾紛引起,沒有證據證實羅某毆打了被害人,另外羅無前科劣跡,請求對羅從輕處罰。
78、據了解,天王對這名愛玩又常惹麻煩的女兒相當頭疼,天王之女報案時聲淚俱下,因被害人下體采獲嫌犯DNA,檢察官起訴求刑8年6個月。
79、被害人3日臉部淤青還未消,腹部也有傷,她說,現在吃飯也會痛,明天要覆診。
80、據此,銅陵警方在省廳刑偵總隊的協助下,調取了我省開戶的200余張銀行卡匯入款明細,最終研判出被害人200余位。
81、合議庭指出,張男身為夜店公關,理應遵守職業道德,卻在違反被害人意愿下,強行性侵逞欲,造成花花極大傷害,依強制*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82、2004年元旦剛過,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公安局桓仁鎮公安分局得到線索,撫順新賓縣的王天在桓仁鎮一個體旅館被人搶走一萬元錢,但是,被害人卻沒有報案。
83、航警局表示,賴姓小隊長辯稱不慎碰觸,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遭蘆洲分局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84、人民網7月20日訊據臺“中廣新聞”消息,美國一名男子在飛機上猥褻鄰座熟睡的女乘客,竟狡辯稱被害人故意引誘,被判有罪。
85、經查,陳某在被害人周某持刀對其進行傷害時,用腳將周某踢倒,周某被踢倒在地后,其手中的刀被陳某繳掉。
86、夏姓臺商昨日凌晨被歹徒載到澎湖險礁嶼丟棄,*彎海巡部門昨日中午依手機訊號位置登島,救起孤立海灘的被害人。
87、近日以來,臺北市、新北市分傳詐騙集團以妙齡少女誘騙男子付錢購買游戲點數的案件,被害人原本不疑有他,直到帳戶金錢被提領一空,才驚覺受騙。
88、一審法院認為,蘭良松結伙對被害人阿榮進行毆打并挖瞎其雙眼,使用特別殘忍的手段,致其重傷并造成嚴重殘疾,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89、上午9時30分,張某蓱和張某國作為5名原告的代表及辯護人坐在原告席上,原告訴稱,自己是被害人張先生的同胞姐弟。
90、一男子花兩萬元托熟人辦事無果而結下怨恨,為了報復,其與人密謀搶劫熟人,成功實施搶劫后,用刀砍死被害人,并用切割機碎尸,再拋尸珠江。
91、犯罪未遂且獲被害人諒解被依法輕判本報訊(記者呂展通訊員黃彩華)虎門鎮一名男子以租房為名,找到女房東要求看房。
92、她們供稱,之前要到一國小修理一個女生,沒堵到人,懷疑是被害女生通風報信;又懷疑被害人偷抄她的美術作業,因而想報復泄憤。
93、這說明被害人的近親屬并未達成對文裕章的諒解,社會矛盾并未緩和。
94、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95、“我對不起被害人家屬,我不應該這樣做,現在想想不值個兒啊!”劉學新繼續說道。
96、檢方認為,被害人余某是在車正前方攔車時軋入車下的,而李某明知有人在車下強行前進致人死亡,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李某刑事責任。
97、這種讓被害人逮住嫌犯來辦案、即便眼面前打成一團但“不報案不辦案”的處理姿態,實在令人看不懂。
98、奪人性命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其結果只有一個,不但給被害人家庭造成巨大創痛,還將搭上自己的自由、全家人的幸福,十分不智。
99、案件發生后,市局考核處和分局考核科,聯合對發案原因進行了倒查,結論是:王軍日常對包括兩位被害人在內的轄區常住人口,普遍進行了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工作并無任何失職。
100、據介紹,2011年12月3日凌晨3時許,被害人吳某、鐘某、李某、陳某乘坐一輛轎車經過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興浦路路口處,發現有樹橫在路上擋住去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