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間斷的詩詞(1655首)
往常時為功名惹是非,如今對山水忘名利;往常時趁雞聲赴早朝,如今近晌午猶然睡。
往常時秉笏立丹墀,如今把菊向東離;往常時俯仰承極貴,如今逍遙謁故知;往常時狂癡,險犯著笞杖徒流罪;如今便宜,課會風花雪月題。
云來山更佳,云去山如畫。
出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
丁巳重陽前三日,夢亡婦淡妝素服,執手哽咽,語多不復能記。
但臨別有云:“銜恨愿為天上月,年年猶得向郎圓。
”婦素未工詩,不知何以得此也,覺后感賦。
瞬息浮生,薄命如斯,低徊怎忘。
泰和中,大名民家小兒女,有以私情不如意赴水者,官為蹤跡之,無見也。
其后踏藕者得二尸水中,衣服仍可驗,其事乃白。
是歲此陂荷花開,無不并蒂者。
沁水梁國用,時為錄事判官,為李用章內翰言如此。
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無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門愿留者,頃刻合數千人,手持牒以告攝郡事。
攝郡事振手止之,輒直前不顧;則受其牒,不敢以聞。
明日出府,相與擁車下,道中至不可頓足。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水經》云:“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
”酈元以為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
是說也,人常疑之。
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至唐李渤始訪其遺蹤,得雙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桴止響騰,余韻徐歇。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