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逼害的詩詞(20首)
時黃祖太子射,賓客大會。
有獻鸚鵡者,舉酒于衡前曰:“禰處士,今日無用娛賓,竊以此鳥自遠而至,明彗聰善,羽族之可貴,愿先生為之賦,使四座咸共榮觀,不亦可乎?”衡因為賦,筆不停綴,文不加點。
其辭曰:惟西域之靈鳥兮,挺自然之奇姿。
體金精之妙質兮,合火德之明輝。
鷦鷯,小鳥也,生于蒿萊之間,長于藩籬之下,翔集尋常之內,而生生之理足矣。
色淺體陋,不為人用,形微處卑,物莫之害,繁滋族類,乘居匹游,翩翩然有以自樂也。
彼鷲鶚驚鴻,孔雀翡翠,或淩赤霄之際,或托絕垠之外,翰舉足以沖天,觜距足以自衛,然皆負矰嬰繳,羽毛入貢。
何者?有用于人也。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乾隆丁亥冬,葬三妹素文于上元之羊山,而奠以文曰:嗚呼!汝生于浙,而葬于斯,離吾鄉七百里矣;當時雖觭夢幻想,寧知此為歸骨所耶?汝以一念之貞,遇人仳離,致孤危托落,雖命之所存,天實為之;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嘗非予之過也。
予幼從先生授經,汝差肩而坐,愛聽古人節義事;一旦長成,遽躬蹈之。
嗚呼!使汝不識《詩》、《書》,或未必艱貞若是。
余捉蟋蟀,汝奮臂出其間;歲寒蟲僵,同臨其穴。
這老禿,無面目。
不具些子慈悲,卻有十分惡毒。
喜亦不可近,怒尤不可觸。
我昔被渠禁害,逼得頑蛇生足。
以至今日燒一炷香謾禮三拜,要且笑不成笑哭不成哭。
此冤此恨若為伸,唵部臨唵齒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