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身為君的詩詞(1777首)
楚襄王與宋玉游于云夢之浦,使玉賦高唐之事。
其夜玉寢,果夢與神女遇,其狀甚麗,玉異之。
明日,以白王。
王曰:“其夢若何?”玉對曰:“晡夕之后,精神恍忽,若有所喜,紛紛擾擾,未知何意?目色仿佛,乍若有記:見一婦人,狀甚奇異。
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
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
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奸邪生。
范文正公,蘇人也,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咸施之。
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
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兇葬,皆有贍。
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而時共出納焉。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晉侯合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于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