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語氣詞的詩詞(129首)
同年友李君諱惇,字憲仲。
賢而有文,不幸早世,軾不及與之游也,而識其子廌有年矣。
廌自陽翟見余于南京,泣曰:吾祖母邊、母馬、前母張與君之喪,皆未葬,貧不敢以饑寒為戚,顧四喪未舉,死不瞑目矣。
適會故人梁先吉老聞余當歸耕陽羨,以絹十匹、絲百兩為贐,辭之不可。
數千里外,得長者時賜一書,以慰長想,即亦甚幸矣;何至更辱饋遺,則不才益 將何以報焉?書中情意甚殷,即長者之不忘老父,知老父之念長者深也。
至以「上下 相孚,才德稱位」語不才,則不才有深感焉。
夫才德不稱,固自知之矣;至於不孚之病,則尤不才為甚。
且今之所謂孚者,何哉?日夕策馬,候權者之門。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其詞曰:余從京域,言歸東藩,背伊闕 ,越轘轅,經通谷,陵景山。
日既西傾,車殆馬煩。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圍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侖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
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后。
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吳江葉元禮,少日過流虹橋,有女子在樓上,見而慕之,竟至病死。
氣方絕,適元禮復過其門,女之母以女臨終之言告葉,葉入哭,女目始瞑。
友人為作傳,余記以詞。
橋影流虹,湖光映雪,翠簾不卷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