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綱者的詩詞(127首)
時黃祖太子射,賓客大會。
有獻鸚鵡者,舉酒于衡前曰:“禰處士,今日無用娛賓,竊以此鳥自遠而至,明彗聰善,羽族之可貴,愿先生為之賦,使四座咸共榮觀,不亦可乎?”衡因為賦,筆不停綴,文不加點。
其辭曰:惟西域之靈鳥兮,挺自然之奇姿。
體金精之妙質兮,合火德之明輝。
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
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其詞曰:余從京域,言歸東藩,背伊闕 ,越轘轅,經通谷,陵景山。
日既西傾,車殆馬煩。
今昌父之弟成父,於所居鑿池筑亭,榜以舊名。
昌父為成父作詩,屬余賦詞,余為賦哨遍。
莊周論於蟻棄知,於魚得計,於羊棄意,其義美矣。
然上文論虱吒於豕而得焚,羊肉為蟻所慕而致殘,下文將并結二義,乃獨置豕虱不言而遽論魚,其義無所從起。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
室廣八尺,深可四尋。
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暗。
當此夏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幾,時則為水氣;涂泥半朝,蒸漚歷瀾,時則為土氣;乍晴暴熱,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檐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遝,腥臊汗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或毀尸、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經,常道也,其在于天謂之命,其賦于人謂之性,其主于身謂之心。
心也,性也,命也,一也。
通人物,達四海,塞天地,亙古今,無有乎弗具,無有乎弗同,無有乎或變者也,是常道也。
其應乎感也,則為惻隱,為羞惡,為辭讓,為是非;其見于事也,則為父子之親,為君臣之義,為夫婦之別,為長幼之序,為朋友之信。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