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猶固的詩詞(706首)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臣聞物有同類而殊能者,故力稱烏獲,捷言慶忌,勇期賁、育。
臣之愚,竊以為人誠有之,獸亦宜然。
今陛下好陵阻險,射猛獸,卒然遇逸材之獸,駭不存之地,犯屬車之清塵,輿不及還轅,人不暇施巧,雖有烏獲、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枝盡為難矣。
是胡越起于轂下,而羌夷接軫也,豈不殆哉!雖萬全而無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
二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向上書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懼不敢逃遁,不知所為,乃復敢自納于不測之誅,以求畢其說,而請命于左右。
愈聞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后呼而望之也。
將有介于其側者,雖其所憎怨,茍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將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維治平四年七月日,具官歐陽修,謹遣尚書都省令史李敭,至于太清,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亡友曼卿之墓下,而吊之以文。
曰:嗚呼曼卿!生而為英,死而為靈。
其同乎萬物生死,而復歸于無物者,暫聚之形;不與萬物共盡,而卓然其不配者,后世之名。
此自古圣賢,莫不皆然,而著在簡冊者,昭如日星。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夷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敢叛。
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威公薨于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
反復觀誦,感與慚并。
夫銘志之著于世,義近于史,而亦有與史異者。
蓋史之于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后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
茍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
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
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