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犯言的詩詞(195首)
楚襄王與宋玉游于云夢之浦,使玉賦高唐之事。
其夜玉寢,果夢與神女遇,其狀甚麗,玉異之。
明日,以白王。
王曰:“其夢若何?”玉對曰:“晡夕之后,精神恍忽,若有所喜,紛紛擾擾,未知何意?目色仿佛,乍若有記:見一婦人,狀甚奇異。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
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
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
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衛之臣不懈于內,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于陛下也。
誠宜開張圣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
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上篇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為郎,稍遷至栘中廄監。
時漢連伐胡,數通使相窺觀。
匈奴留漢使郭吉、路充國等前后十余輩,匈奴使來,漢亦留之以相當。
天漢元年,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漢天子我丈人行也。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于世云。
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無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憲,閭巷人也,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茍合當世,當世亦笑之。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臣聞物有同類而殊能者,故力稱烏獲,捷言慶忌,勇期賁、育。
臣之愚,竊以為人誠有之,獸亦宜然。
今陛下好陵阻險,射猛獸,卒然遇逸材之獸,駭不存之地,犯屬車之清塵,輿不及還轅,人不暇施巧,雖有烏獲、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枝盡為難矣。
是胡越起于轂下,而羌夷接軫也,豈不殆哉!雖萬全而無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