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異同的詩詞(1844首)
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未之見也。
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
士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盜充斥,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闬 閎,厚其墻垣,以無憂客使。
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為盟主,繕完葺墻,以待賓客。
正義高祖初定天下,表明有功之臣而侯之,若蕭、曹等。
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廟、定社稷曰勛,以言曰勞,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
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寧,爰及苗裔。
”始未嘗不欲固其根本,而枝葉稍陵夷衰微也。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昔疏廣、受二子,以年老,一朝辭位而去。
于是公卿設供帳,祖道都門外,車數百輛;道路觀者,多嘆息泣下,共言其賢。
漢史既傳其事,而后世工畫者,又圖其跡,至今照人耳目,赫赫若前日事。
國子司業楊君巨源,方以能詩訓后進,一旦以年滿七十,亦白相去,歸其鄉。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臣聞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謂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
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
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
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