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度命的詩詞(426首)
秦將王翦破趙,虜趙王,盡收其地,進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太子丹恐懼,乃請荊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則雖欲長侍足下,豈可得哉?”荊卿曰:“微太子言,臣愿得謁之。
今行而無信,則秦未可親也。
夫今樊將軍,秦王購之金千斤,邑萬家。
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項羽大怒曰:“旦日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沛公兵十萬,在霸上。
范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于財貨,好美姬。
上篇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為郎,稍遷至栘中廄監。
時漢連伐胡,數通使相窺觀。
匈奴留漢使郭吉、路充國等前后十余輩,匈奴使來,漢亦留之以相當。
天漢元年,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漢天子我丈人行也。
泰和中,大名民家小兒女,有以私情不如意赴水者,官為蹤跡之,無見也。
其后踏藕者得二尸水中,衣服仍可驗,其事乃白。
是歲此陂荷花開,無不并蒂者。
沁水梁國用,時為錄事判官,為李用章內翰言如此。
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無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門愿留者,頃刻合數千人,手持牒以告攝郡事。
攝郡事振手止之,輒直前不顧;則受其牒,不敢以聞。
明日出府,相與擁車下,道中至不可頓足。
河陽軍節度、御史大夫烏公,為節度之三月,求士于從事之賢者。
有薦石先生者。
公曰:“先生何如?”曰:“先生居嵩、邙、瀍、谷之間,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飯一盂,蔬一盤。
人與之錢,則辭;請與出游,未嘗以事免;勸之仕,不應。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楚子狩于州來,次于潁尾,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
楚子次于乾溪,以為之援。
雨雪,王皮冠,秦復陶,翠被,豹舄,執鞭以出,仆析父從。
右尹子革夕,王見之。
吳王夫差起師伐越,越王勾踐起師逆之江。
大夫種乃獻謀曰:“夫吳之與越,唯天所授,王其無庸戰。
夫申胥、華登,簡服吳國之士于甲兵,而未嘗有所挫也。
夫一人善射,百夫決拾,勝未可成。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臣聞: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
源不深而望流之遠,根不固而求木之長,德不厚而思國之治,臣雖下愚,知其不可,而況于明哲乎?人君當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將崇極天之峻,永保無疆之休。
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儉,德不處其厚,情不勝其欲,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長也。
(望國 一作:思國)
凡百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憂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實繁,能克終者蓋寡。
二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向上書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懼不敢逃遁,不知所為,乃復敢自納于不測之誅,以求畢其說,而請命于左右。
愈聞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后呼而望之也。
將有介于其側者,雖其所憎怨,茍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將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將為穹谷嵁巖淵池于郊邑之中,則必輦山石,溝澗壑,陵絕險阻,疲極人力,乃可以有為也。
然而求天作地生之狀,咸無得焉。
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昔之所難,今于是乎在。
永州實惟九疑之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