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春元的詩詞(581首)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
明年秋,送客湓浦口,聞舟中夜彈琵琶者,聽其音,錚錚然有京都聲。
問其人,本長安倡女,嘗學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長色衰,委身為賈人婦。
遂命酒,使快彈數曲。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為郎,稍遷至栘中廄監。
時漢連伐胡,數通使相窺觀。
匈奴留漢使郭吉、路充國等前后十余輩,匈奴使來,漢亦留之以相當。
天漢元年,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漢天子我丈人行也。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
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
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茍富貴,無相忘。
”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
述夫帝車南指,遁七曜於中階;華蓋西臨,藏五?於太甲。
雖復星辰蕩越,三元之軌躅可尋;雷雨沸騰,六氣之經綸有序。
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握瑤鏡而臨事業,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器有所歸,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
述夫帝車南指,遁七曜於中階;華蓋西臨,藏五?於太甲。
雖復星辰蕩越,三元之軌躅可尋;雷雨沸騰,六氣之經綸有序。
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握瑤鏡而臨事業,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器有所歸,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