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俗解的詩詞(441首)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于世云。
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無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憲,閭巷人也,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茍合當世,當世亦笑之。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鐘山之英,草堂之靈,馳煙驛路,勒移山庭:夫以耿介拔俗之標,蕭灑出塵之想,度白雪以方潔,干青云而直上,吾方知之矣。
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萬乘其如脫,聞鳳吹于洛浦,值薪歌于延瀨,固亦有焉。
豈期終始參差,蒼黃翻覆,淚翟子之悲,慟朱公之哭。
乍回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后黷,何其謬哉!嗚呼,尚生不存,仲氏既往,山阿寂寥,千載誰賞!世有周子,雋俗之士,既文既博,亦玄亦史。
趙郡蘇軾,余之同年友也。
自蜀以書至京師遺余,稱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
既而黎生攜其文數十萬言,安生攜其文亦數千言,辱以顧余。
讀其文,誠閎壯雋偉,善反復馳騁,窮盡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縱,若不可極者也。
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則鄉之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故嘗試論之,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圣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康白:足下昔稱吾于潁川,吾常謂之知言。
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從便得之也?前年從河東還,顯宗、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事雖不行,知足下故不知之。
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狹中,多所不堪,偶與足下相知耳。
閑聞足下遷,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薦鸞刀,漫之膻腥,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后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