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
作者:宋慈《洗冤集錄》簡介
《洗冤集錄》是中國古代法醫學著作。南宋宋慈著,刊于宋淳祐七年(1247),是世界上現存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該書的最早版本,當屬宋淳祐丁未宋慈于湖南憲治的自刻本,繼又奉旨頒行天下,但均已不傳。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蘭陵孫星衍元槧重刊本或稱《岱南閣叢書》本;此外又有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2卷本;清代多種刻本與元刻本完全相同。還有1937年商務印書館的《叢書集成(初編)》本。現較通行的有:法律出版社1958年的《洗冤集錄點校本》;群眾出版社1980年出版楊奉琨校譯本《洗冤錄校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年出版賈靜濤點校本。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于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后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并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余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面有關,深知“獄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于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發現吏仵奸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復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于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于歷試之淺”,于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鑒》等數家,薈萃厘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于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宋慈死后,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御書墓門。其摯友劉克莊(后村)在墓志銘中贊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
本書5卷53目,約7萬字。前有作者自序。卷1包括條令、檢覆總說、疑難雜說等目;卷2—卷5分列各種尸傷的檢驗區別等項。《條令》目下輯有宋代歷年公布的條令29則,都是對檢驗官員規定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其余52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內容亦有穿插交錯,但細加縷析,其內容大致可分三方面:1、檢驗官員應有的態度和原則;2、各種尸傷的檢驗和區分方法;3、保辜和各種救急處理。本書對尸體現象、窒息、損傷、現場檢查、尸體檢查等方面都有較科學的觀察和歸納,有的達到相當精細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尸斑的發生與分布;腐敗的表現和影響條件;尸體現象與死后經過時間的關系;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溝的特征及影響的條件;自縊、勒死與死后假作自縊的鑒別;溺死與外物壓塞口鼻而死的尸體所見;窒息性玫瑰齒的發現;骨折的生前死后鑒別;各種刃傷的損傷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殺、他殺的鑒別;致命傷的確定;焚死與焚尸的區別;各種死亡情況下的現場勘驗方法等。第52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縊、水溺、暍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及單方數十則,都是通過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于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后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并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余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面有關,深知“獄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于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發現吏仵奸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復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于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于歷試之淺”,于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鑒》等數家,薈萃厘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于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宋慈死后,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御書墓門。其摯友劉克莊(后村)在墓志銘中贊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
本書5卷53目,約7萬字。前有作者自序。卷1包括條令、檢覆總說、疑難雜說等目;卷2—卷5分列各種尸傷的檢驗區別等項。《條令》目下輯有宋代歷年公布的條令29則,都是對檢驗官員規定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其余52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內容亦有穿插交錯,但細加縷析,其內容大致可分三方面:1、檢驗官員應有的態度和原則;2、各種尸傷的檢驗和區分方法;3、保辜和各種救急處理。本書對尸體現象、窒息、損傷、現場檢查、尸體檢查等方面都有較科學的觀察和歸納,有的達到相當精細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尸斑的發生與分布;腐敗的表現和影響條件;尸體現象與死后經過時間的關系;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溝的特征及影響的條件;自縊、勒死與死后假作自縊的鑒別;溺死與外物壓塞口鼻而死的尸體所見;窒息性玫瑰齒的發現;骨折的生前死后鑒別;各種刃傷的損傷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殺、他殺的鑒別;致命傷的確定;焚死與焚尸的區別;各種死亡情況下的現場勘驗方法等。第52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縊、水溺、暍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及單方數十則,都是通過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洗冤集錄》章節列表
- 序
- 一、條令
- 二、檢復總說 上
- 三、檢復總說 下
- 四、疑難雜說 上
- 五、疑難雜說 下
- 六、初檢
- 七、復檢
- 八、驗尸
- 九、婦人
- 十、四時變動
- 十一、洗罨
- 十二、驗未埋瘞尸
- 十三、驗墳內及屋下葬殯尸
- 十四、驗壞爛尸
- 十五、無憑檢驗
- 十六、白僵死瘁死
- 十七、驗骨
- 十八、論沿身骨脈及要害去處
- 十九、自縊
- 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縊
- 二十一、溺死
- 二十二、驗他物及手足傷死
- 二十三、自刑
- 二十四、殺傷
- 二十五、尸首異處
- 二十六、火死
- 二十七、湯潑死
- 二十八、服毒
- 二十九、病死
- 三十、針灸死
- 三十一、扎口詞
- 三十二、驗罪囚
- 三十三、受杖死
- 三十四、跌死
- 三十五、塌壓死
- 三十六、外物壓塞口鼻死
- 三十七、硬物癮痁死
- 三十八、牛馬踏死
- 三十九、車輪拶死
- 四十、雷震死
- 四十一、虎咬死
- 四十二、蛇蟲傷死
- 四十三、酒食醉飽死
- 四十四、醉飽后筑踏內損死
- 四十五、男子作過死
- 四十六、遺路死
- 四十七、死后仰臥停泊有微赤色
- 四十八、死后蟲鼠犬傷
- 四十九、發冢
- 五十、驗鄰縣尸
- 五十一、辟穢方
- 五十二、救死方
- 五十三、驗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