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作者:《禮記》簡介
《周禮》、《儀禮》、《禮記》,合稱三禮。《周禮》又稱《周官》,講官制和政治制度。《儀禮》記述有關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禮儀制度。《禮記》則是一部秦漢以前儒家有關各種禮儀制度的論著選集,其中既有禮儀制度的記述,又有關于禮的理論及其倫理道德、學術思想的論述。這里,僅就有關《儀禮》一書的一些問題作一些簡要的說明。
《儀禮》的篇數與作者今《十三經注疏》本《儀禮》,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禮第一士昏禮第二士相見禮第三鄉飲酒禮第四鄉射禮第五燕禮第六大射禮第七聘禮第八公食大夫禮第九覲禮第十喪服第十一士喪禮第十二既夕禮第十三士虞禮第十四特牲饋食禮第十五少牢饋食禮第十六有司徹第十七這個次序,為漢劉向《別錄》所列。據文獻記載,漢武帝時,在孔壁中發現《古禮》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與漢初經生所傳十七篇《儀禮》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禮文久佚,學者稱之為《逸禮》。
由此便產生一個問題:十七篇《儀禮》是不是一個殘本。一種觀點據此認為,十七篇《儀禮》是一部殘缺不完之書。另一種觀點正與此相反,認為十七篇《儀禮》并非一不完全的殘本,而是一部完備的著作。清人邵懿辰《禮經通論》對此有很詳細的論證。《禮記。昏義》說:“夫禮始于冠,本于昏,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觀今本《儀禮》十七篇,《昏義》所說作為“禮之大體”的上述八項內容,皆完整無缺。另外,《禮記》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釋《儀禮》的。
《禮記》有《冠義》釋《士冠禮》;有《昏義》釋《士昏禮》;有《問喪》釋《士喪禮》;有《祭義》、《祭統》釋《郊特牲》、《少牢饋食禮》、《有司徹》;有《鄉飲酒義》釋《鄉飲酒禮》;有《射義》釋《鄉射禮》、《大射禮》;有《燕義》釋《燕禮》;有《聘義》釋《聘禮》;有《朝事》(《大戴禮記》)釋《覲禮》;有《喪服四制》釋《喪服》,都不出《儀禮》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見,今本《儀禮》,應該說是一部體系和內容完備的著作。邵懿辰認為,“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禮記。禮器》),古來之禮,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漢書。藝文》
《儀禮》的篇數與作者今《十三經注疏》本《儀禮》,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禮第一士昏禮第二士相見禮第三鄉飲酒禮第四鄉射禮第五燕禮第六大射禮第七聘禮第八公食大夫禮第九覲禮第十喪服第十一士喪禮第十二既夕禮第十三士虞禮第十四特牲饋食禮第十五少牢饋食禮第十六有司徹第十七這個次序,為漢劉向《別錄》所列。據文獻記載,漢武帝時,在孔壁中發現《古禮》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與漢初經生所傳十七篇《儀禮》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禮文久佚,學者稱之為《逸禮》。
由此便產生一個問題:十七篇《儀禮》是不是一個殘本。一種觀點據此認為,十七篇《儀禮》是一部殘缺不完之書。另一種觀點正與此相反,認為十七篇《儀禮》并非一不完全的殘本,而是一部完備的著作。清人邵懿辰《禮經通論》對此有很詳細的論證。《禮記。昏義》說:“夫禮始于冠,本于昏,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觀今本《儀禮》十七篇,《昏義》所說作為“禮之大體”的上述八項內容,皆完整無缺。另外,《禮記》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釋《儀禮》的。
《禮記》有《冠義》釋《士冠禮》;有《昏義》釋《士昏禮》;有《問喪》釋《士喪禮》;有《祭義》、《祭統》釋《郊特牲》、《少牢饋食禮》、《有司徹》;有《鄉飲酒義》釋《鄉飲酒禮》;有《射義》釋《鄉射禮》、《大射禮》;有《燕義》釋《燕禮》;有《聘義》釋《聘禮》;有《朝事》(《大戴禮記》)釋《覲禮》;有《喪服四制》釋《喪服》,都不出《儀禮》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見,今本《儀禮》,應該說是一部體系和內容完備的著作。邵懿辰認為,“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禮記。禮器》),古來之禮,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漢書。藝文》
《禮記》章節列表
- 曲禮上第一
- 曲禮下第二
- 檀弓上第三
- 檀弓下第四
- 王制第五
- 月令第六
- 曾子問第七
- 文王世子第八
- 禮運第九
- 禮器第十
- 效特牲第十一
- 內則第十二
- 玉藻第十三
- 明堂位第十四
- 喪服小記第十五
- 大傳第十六
- 少儀第十七
- 學記第十八
- 樂記第十九
- 雜記上第二十
- 雜記下第二十一
- 喪大記第二十二
- 祭法第二十三
- 祭義第二十四
- 祭統第二十五
- 經解第二十六
- 哀公問第二十七
-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 孔子閑居第二十九
- 坊記第三十
- 中庸第三十一
- 表記第三十二
- 緇衣第三十三
- 奔喪第三十四
- 問喪第三十五
- 服問第三十六
- 間傳第三十七
- 三年問第三十八
- 深衣第三十九
- 投壺第四十
- 儒行第四十一
- 大學第四十二
- 冠義第四十三
- 昏義第四十四
- 鄉飲酒義第四十五
- 射義第四十六
- 燕義第四十七
- 聘義第四十八
- 喪服四制第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