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
作者:脫脫等《金史》簡介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女真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公元十二世紀初,女真滅遼,臣服了西夏,建立了與宋南北對峙的金朝。金以今天的北京為中心,在北方統治了近一百二十年,對我國的歷史產生了極大影響。早在元世祖中統二年(一二六一),本著「國亡史作」的慣例,便已開始議修遼、金二史。宋亡,又議修遼、金、宋三史。但由於當時以哪一朝為「正統」長期爭論不休,體例不能確定,故一直沒有修成。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一三四三),才決定宋、遼、金「各與正統」,并任命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主持修史。次年十一月,金史修成,這時脫脫已罷相,由新相阿魯圖繼任都總裁官,由他奏上。在參加修史的人員中,值得一提的是歐陽玄(一二八三--一二五七),元修三史的「發凡舉例……至於論、贊、表、奏,皆玄屬筆」(元史卷一八二本傳)。歐陽玄字原功,瀏陽人,曾做過翰林學士承旨等官,有圭齊文集傳世。
金史修成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修史所依據的材料比較充分。首先是金實錄。金建國以后,仿歷代王朝成規,金主九代大都撰有實錄。這些實錄,在金亡時,都被降元將領張柔載歸北去。中統二年,他把這些實錄交到了史館。不過,由於戰亂,這些實錄已有亡佚,如衛紹王一朝的實錄,就是中統三年王鶚據楊云翼日錄、陳老日錄等補綴。
在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問(欲之)曾想利用金實錄撰修金史,未能實現。但所傳中州集及壬辰雜編,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這兩部書也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劉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國,他從汴京輾轉兩千余里,回到故鄉渾源以后,寫了歸潛志一書,記載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對了解金末文人及社會情況有極大參攷價值。故元史館的臣僚說:「劉京叔歸潛志與元欲之壬辰雜編二書,雖微有異同,而金末喪亂之事猶有足征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顏奴申傳)這些都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條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較好的一部。金史比較系統地記載了女真族的發展歷史,尤其是關於女真及其有關各族早期的情況,多不見於其它史籍。本書的志比較詳備,為我們研究金代各項制度、行政區域、自然現象等,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資料。
但是,金史在敍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錯誤,這些問題,清人施國祁的金史詳校多已指出,不再贅述。此外,宋、遼、金三史之間的關系,由於各書所據史料不同,而史官記事又往往從本政權的角度出發,有所回護,所以有關同一事件的記載,難免互有差異。遇到這種情況,就需要各史參看,才能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來的覆刻本),是現存金史最早的本子。這次點校就採用它作底本,并與北監本、殿本參校,擇善而從。此外,還參考了大金國志、大金吊伐錄、大金集禮、歸潛志、中州集、三朝北盟會編等書,以及殘存永樂大典的有關部分,以訂正本史的錯誤。對於前人校勘成果,採用最多的是施國祁的金史詳校,但校勘記中沒有逐條注明,對於施說舉證缺略的地方,還作了一些補充。底本卷首原有進金史表等幾份材料,現移到書末,作為附錄。每卷的卷目,基本上保持原狀。
金史修成所以如此之快,主要是修史所依據的材料比較充分。首先是金實錄。金建國以后,仿歷代王朝成規,金主九代大都撰有實錄。這些實錄,在金亡時,都被降元將領張柔載歸北去。中統二年,他把這些實錄交到了史館。不過,由於戰亂,這些實錄已有亡佚,如衛紹王一朝的實錄,就是中統三年王鶚據楊云翼日錄、陳老日錄等補綴。
在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問(欲之)曾想利用金實錄撰修金史,未能實現。但所傳中州集及壬辰雜編,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這兩部書也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劉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國,他從汴京輾轉兩千余里,回到故鄉渾源以后,寫了歸潛志一書,記載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對了解金末文人及社會情況有極大參攷價值。故元史館的臣僚說:「劉京叔歸潛志與元欲之壬辰雜編二書,雖微有異同,而金末喪亂之事猶有足征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顏奴申傳)這些都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條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較好的一部。金史比較系統地記載了女真族的發展歷史,尤其是關於女真及其有關各族早期的情況,多不見於其它史籍。本書的志比較詳備,為我們研究金代各項制度、行政區域、自然現象等,提供了不少有用的資料。
但是,金史在敍事方面,也存在不少缺略和錯誤,這些問題,清人施國祁的金史詳校多已指出,不再贅述。此外,宋、遼、金三史之間的關系,由於各書所據史料不同,而史官記事又往往從本政權的角度出發,有所回護,所以有關同一事件的記載,難免互有差異。遇到這種情況,就需要各史參看,才能了解事件的全貌和真相。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來的覆刻本),是現存金史最早的本子。這次點校就採用它作底本,并與北監本、殿本參校,擇善而從。此外,還參考了大金國志、大金吊伐錄、大金集禮、歸潛志、中州集、三朝北盟會編等書,以及殘存永樂大典的有關部分,以訂正本史的錯誤。對於前人校勘成果,採用最多的是施國祁的金史詳校,但校勘記中沒有逐條注明,對於施說舉證缺略的地方,還作了一些補充。底本卷首原有進金史表等幾份材料,現移到書末,作為附錄。每卷的卷目,基本上保持原狀。
《金史》章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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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紀第二
- 本紀第三
- 本紀第四
- 本紀第五
- 本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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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紀第八
- 本紀第九
- 本紀第十
- 本紀第十一
- 本紀第十二
- 本紀第十三
- 本紀第十四
- 本紀第十五
- 本紀第十六
- 本紀第十七
- 本紀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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