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旸《樂書》云:“唐自天后末年,劍氣入渾脫,始為犯聲,明皇時,樂人孫處秀,善吹笛,好作犯聲,時人因為新意而效之,因有犯調。”姜夔詞注云:“唐人《樂書》,以宮犯羽者為側犯。”此調創自周邦彥,調名或本于此。
側犯(欽譜)簡介
陳旸《樂書》云:“唐自天后末年,劍氣入渾脫,始為犯聲,明皇時,樂人孫處秀,善吹笛,好作犯聲,時人因為新意而效之,因有犯調。”姜夔詞注云:“唐人《樂書》,以宮犯羽者為側犯。”此調創自周邦彥,調名或本于此。
側犯(欽譜) 格律一 雙調七十七字,前段九句六仄韻,后段九句五仄韻 周邦彥
暮霞霽雨 小蓮出水紅妝靚 風定 看步襪江妃 照明鏡 飛螢度暗草 秉燭游花徑 人靜
仄平中仄句仄平中仄平平仄韻平仄韻仄仄仄平平讀仄平仄韻平平仄仄中句中仄平平仄韻平仄韻
此調始于《清真集》,以此詞為正體。袁去華“篆銷馀馥”詞與此同,若姜詞、方詞之多押一韻,陳詞之攤破句法,皆變格也。
坊本刻此詞,后段第七句作“酒壚寂靜”,“靜”字押韻重出。按方千里、楊澤民和詞,無不押迥字韻者,因為改定。
袁詞前段起句“篆銷馀馥”,“馀”字平聲。第二句“燭堆殘蠟房櫳曉”,“殘”字平聲。楊詞第六句“花底藏芳徑”,“花”字平聲。袁詞后段第四、五句“最堪恨,歸雁過多少”,“恨”字仄聲。譜內可平可仄據此。馀參下所采三詞。
側犯(欽譜) 格律二 雙調七十七字,前段八句七仄韻,后段九句五仄韻 姜夔
恨春易去 甚春卻向揚州住 微雨 正繭栗梢頭 弄詩句 紅樓二十四 總是行云處 無語
仄平仄仄韻仄平仄仄平平仄韻平仄韻仄仄仄平平讀仄平仄韻平平仄仄仄句仄仄平平仄韻平仄韻
此與周詞同,惟前段起句多押一韻異。
按前段結句八字一氣蟬聯,楊澤民詞“將絳燭高燒、照雙影”正與此同。
又按古韻魚、虞、歌、麻屬角音,皆可通押,故御、遇、駕、過亦可通押。此詞后段第三句“我”字押韻,正用古韻也。
側犯(欽譜) 格律三 雙調七十七字,前后段各九句、六仄韻 方千里
四山翠合 一溪碧繞秋容靚 波定 見鷺立魚跳 動平鏡 修篁散步屧 古木通幽徑 風靜
仄平仄仄句仄平仄仄平平仄韻平仄韻仄仄仄平平讀仄平仄韻平平仄仄仄句仄仄平平仄韻平仄韻
此亦與周詞同,惟后結作兩字一句、六字一句,又多押一短韻異。
側犯(欽譜) 格律四 雙調七十六字,前后段各八句、五仄韻 陳允平
晚涼倦浴 素妝薄試鉛華靚 凝定 似一朵芙蓉 泛清鏡 輕紈笑自拈 撲蝶鴛鴦徑 嬌懶金鳳亸
仄平仄仄句仄平仄仄平平仄韻平仄韻仄仄仄平平讀仄平仄韻平平仄仄平句仄仄平平仄韻平仄平仄仄句
此亦周詞體,惟前結不押短韻作五字兩句,后段第四句減一字作七字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