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權造句
“治權”的解釋
51、第一百一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
52、這項赦免令將恢復埃斯特拉達的公民和政治權利。
53、沙特阿拉伯外交大臣費薩爾說,必須在以色列的生存權和巴勒斯坦人合法的歷史和政治權利之間求得平衡。
54、武漢市公交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近日在武漢市中院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5、綜合考慮被告人邱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有自首情節、無前科劣跡、有悔罪表現等事實,判決被告人邱某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6、親民黨提出原住民自治權利相關修法,高金素梅特別出席投票,也現場拉票爭取支持。
57、后來,法國國王查理五世將王宮遷往右岸的浮日廣場、羅浮宮區域后,國家的政治權力中心漸漸移向了右岸,隨即商業經濟也在右岸蓬勃發展起來。
58、
59、常熟“鯉魚門”集資詐騙案昨天在蘇州市中院一審宣判,周思揚以集資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0、宋高宗以納貢稱臣為代價,換回了東南半壁江山的統治權。
61、唐朝似乎重武輕文,地方官員都委以軍政大權,*權、財權、治權都在各藩鎮,結果尾大不掉。
62、香港民間*權陣線(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表示,民眾可能會感到精疲力盡、失去方向,"但我們必須斗爭下去,奪回我們的香港和我們的政治權利。
63、在兩岸定位上,她明確主張兩岸為“主權宣示重迭、憲政治權分立”。
64、明初統治者對臣民實行酷政,力圖將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最大限度地集中于皇帝手中。
65、新疆兵團農一師中級人民法院近期將因求愛不成而怒殺情人的周勇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限制減刑。
66、昨晚7時半,楊新海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7、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丁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限制其減刑;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四萬九千零九十一元。
68、音樂人蘇越在去年11月10日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事后,蘇越女友安雯高調復出賺錢為他還債。
69、以販賣*品罪,判處吳志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70、李榮興因貪污3698萬余元、受賄483萬余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1、段業雖無統治權略,但他閱史無數,對國家的治理還是有一套自己的定見。
72、在當年中英談判中,英國曾試圖搞“以主權換治權”,被中方一口回絕。
73、2004年6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原貴州省委*記劉方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4、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撞死執勤交警邊偉一案,4月1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馮輝以犯故意殺人罪依法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75、在黑猩猩的社交中,理毛行為是公認的重要社交活動,也是促進交流的重要手段,此研究首次證實這一行為是獲得統治權的重要策略。
76、昔日平定王敦之亂后,為表彰各路勤王諸侯的忠心,先帝特別御賜其管轄區內的行政治權,然而對江北二鎮封賞太過,后漸成尾大不掉之勢。
77、創制權必然包涵了立法管治權,主要表現在制定基本法的權力。
78、法院認定被告人李友燦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79、其間,我國各朝政府曾多次派遣水師或舟師巡視南海諸島及海域,以彰顯中國的統治權威。
80、昨日,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1、曾黃麟只是眾多貪官腐官的一個小小縮影,影射不出還逍遙法外的官場“蛀蟲”,真正要徹治,還得深入治權和全面監督。
82、知識分子與政治權力走得太近,糾纏太深,本為“得君行道”,結果卻往往是“得君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