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造句
“公權”的解釋
5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權力也不能在違法犯罪是逃避法律的制裁,這樣明顯的“護犢子”,不得不讓人想到“官官相護”。
52、公權謀私、公器私用,即為盜賊。
53、合議庭依違反“選罷法”,分別判黃和劉4月、3月徒刑,但可易科罰金,均褫奪公權1年。
54、狼狽為奸,作偽證,利用公權力共同報復陷害誣告*訪人,目無黨紀國法、坑國害民、手段殘忍又卑鄙無恥之極。
55、但對方不接受,并向他連帶求償近1000萬(新臺幣,下同),法官認為劉某已認罪且有悔意,去年12月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56、公權力無法“任性”時,那些請客送禮之風必然隨之消失,因為誰也不是傻子,怎愿意“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netease。
57、在當地人看來,這些東方客老實巴交,默默無聞,有些握有公權力的人就把他們當作“軟柿子”來捏弄。
58、臺海網11月28日訊*彎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無黨聯盟“立委”顏清標褫奪公權定讞,將自裁判確定時、也就是今天生效。
59、只可惜,雖是秦檜創立的宋體字,卻不象顏真卿,柳公權一般被人稱為顏體,柳體,而把其姓名湮滅,只留下一個泛泛的宋體字為名。
60、在這一邏輯的基礎上,可以毫無疑問地說,公權失范才是對法治的最大破壞。
61、這導致了“公權私化”,只有跟領導關系好的少數人很活躍,而普通干部則自我邊緣化,混日子。
62、該負責人表示,有人質疑“生子祝壽禁辦酒”屬于利用公權干涉私權是沒有道理的。
63、舒同出生于江西省東鄉縣孝岡鎮,5歲即開始臨習顏真卿、柳公權的碑帖,由于幼年家貧,只能用筍衣做筆,用染坊廢水在芭蕉葉上習字。
64、這些政以賄成、公權私授的做法,于黨紀國法不容,與公共利益相悖,必須堅決遏制。
65、悲劇發生雖然并非公權部門之過,然其不當作為,卻似潑油救火,適得其反。
66、馬永成被判處14年,剝奪公權7年。
67、現在看來,當初的所謂造謠并非空穴來風,而是實有其事,只不過被某些公權部門強制性噤聲了。
68、在“房叔”、“表哥”一揪一個準的當下,謹慎回應、誠實作答,不僅是給公權信用留面子,更是真正對當事人的負責與憫恤。
69、某些“老太太”的行為,說實話本來沒有什么令人畏懼的力量,但是一旦公權力不辨是非,就成了幫兇,放大了不良影響。
70、至于顏真卿、柳公權等,不僅名重一時,而且至今其書仍為我們奉為楷模。
71、*彎“高等法院”審理后,11日上午宣判,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72、公權失范無疑是“地下奴隸經濟”得以生成的必要前提。
73、王叔管叔,蔡叔嫉周公權重一身,疑之有私嫌,謗之野心圖奪。
74、發生在2014年8月的臺中市富商撕票案,主嫌謝源信8日被依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75、桃園地院審理之后,認為黃男手段兇殘且泯滅人性,依殺人罪判處他死刑、剝奪公權終身。
76、90后作家的鋒芒遭遇沉默的“滾刀肉”,民意與公權力的拔河,處在一個尷尬的境地。
77、針對手法惡劣、不知悔改涉嫌人,則請法官從重量刑、沒收犯罪所得、褫奪公權,不讓涉嫌人有僥幸心理。
78、“官場賭風”危害的不僅僅是黨員干部的形象,更潛藏著諸多公權力的“腐敗暗道”。
79、第六根柱子上,刻的是清乾隆進士于敏中補刻柳公權所寫的蘭亭闕筆。
80、
81、
82、如果有人把公權視作“私器”,勢必會把官位、名利看得過重,由此產生“上榮下辱”、“戀權爭位”等錯誤思想,這是相當危險的。
83、當前,對公權力的迷信和迷戀已經到了嗜痂成癖的地步,任其發展下去勢將危害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
84、“小我”之境,貪小利、存私欲、圖虛名,難免私驅公權,失節毀譽;“大我”之境,行大道、民為本、利天下,才能有助大局、堪當大任。
85、短短幾小時內,張學良便以“首謀伙黨,對于上官為暴行脅迫”之罪,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86、民國二十年一月二十一日,法院判決,龐分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無期,并沒收財產。
87、合議庭昨依性侵殺人罪、殺人罪、侵入住宅罪與竊盜等4罪合并判處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88、然而,對于政委來說,公權就是可以這么隨意捏弄,就是可以這么恣意踐踏,就是可以這么為所欲為。
89、李慶元雖得易科罰金,但褫奪公權2年,如果不上訴,近期內將喪失“民意代表”資格。
90、2012年*彎“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殺人等罪判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91、朱勇建議,應明確規定資格刑的適用條件,比如對故意實施職務犯罪的,無論情節輕重,只要構成犯罪,一律依法剝奪公權。
92、勤儉節約所要求的清靜寡欲、淡泊節制,可以消解和克制人內心的貪婪和欲望,有效防止國家公權力的腐敗濫用和官吏的貪污腐化,實現廉潔自律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