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譽的詩詞(235首)
楚襄王問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遺行與?何士民眾庶不譽之甚也!”宋玉對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寬其罪,使得畢其辭。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
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
其為《陽春》、《白雪》,國中有屬而和者,不過數十人。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鐘山之英,草堂之靈,馳煙驛路,勒移山庭:夫以耿介拔俗之標,蕭灑出塵之想,度白雪以方潔,干青云而直上,吾方知之矣。
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萬乘其如脫,聞鳳吹于洛浦,值薪歌于延瀨,固亦有焉。
豈期終始參差,蒼黃翻覆,淚翟子之悲,慟朱公之哭。
乍回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后黷,何其謬哉!嗚呼,尚生不存,仲氏既往,山阿寂寥,千載誰賞!世有周子,雋俗之士,既文既博,亦玄亦史。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
李生足下: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
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歸也有日矣,況其外之文乎?抑愈所謂望孔子之門墻而不入于其宮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雖然,不可不為生言之。
生所謂“立言”者,是也;生所為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
康白:足下昔稱吾于潁川,吾常謂之知言。
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從便得之也?前年從河東還,顯宗、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事雖不行,知足下故不知之。
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狹中,多所不堪,偶與足下相知耳。
閑聞足下遷,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薦鸞刀,漫之膻腥,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