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間的詩詞(2709首)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燕王好微巧,衛人請以棘刺之端為母猴。
燕王說之,養之以五乘之奉。
王曰:“吾視觀客為棘刺之母猴。
”客曰:“人主欲觀之,必半歲不入宮,不飲酒食肉,雨霽日出,視之晏陰之間,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見也。
遲頓首陳將軍足下:無恙,幸甚,幸甚!將軍勇冠三軍,才為世出,棄燕雀之小志,慕鴻鵠以高翔!昔因機變化,遭遇明主,立功立事,開國稱孤。
朱輪華轂,擁旄萬里,何其壯也!如何一旦為奔亡之虜,聞鳴鏑而股戰,對穹廬以屈膝,又何劣邪!尋君去就之際,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內審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蹶,以至于此。
圣朝赦罪責功,棄瑕錄用,推赤心于天下,安反側于萬物。
將軍之所知,不假仆一二談也。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
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
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經,常道也,其在于天謂之命,其賦于人謂之性,其主于身謂之心。
心也,性也,命也,一也。
通人物,達四海,塞天地,亙古今,無有乎弗具,無有乎弗同,無有乎或變者也,是常道也。
其應乎感也,則為惻隱,為羞惡,為辭讓,為是非;其見于事也,則為父子之親,為君臣之義,為夫婦之別,為長幼之序,為朋友之信。
粵中莊有恭,幼有神童之譽。
家鄰鎮粵將軍署,時為放風箏之戲,適落于將軍署之內宅,莊直入索取。
諸役以其幼而忽之,未及阻其前進。
將軍方與客弈,見其神格非凡,遽詰之曰:“童子何來?”莊以實對。
權白孟德足下:辱書開示禍福,使之內殺子布,外擒劉備以自效。
書辭勤款,若出至誠,雖三尺童子,亦曉然知利害所在矣。
然仆懷固陋,敢略布。
昔田橫,齊之遺虜,漢高祖釋酈生之憾,遣使海島,謂橫來大者王,小者侯,猶能以刀自剄,不肯以身辱于劉氏。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節葉具焉。
自蜩腹蛇蚶以至于劍拔十尋者,生而有之也。
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葉葉而累之,豈復有竹乎?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以追其所見,如兔起鶻落,少縱則逝矣。
與可之教予如此。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