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至理的詩詞(334首)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上篇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楚太子有疾,而吳客往問之,曰:“伏聞太子玉體不安,亦少間乎?”太子曰:“憊!謹謝客。
”客因稱曰:“今時天下安寧,四宇和平,太子方富于年。
意者久耽安樂,日夜無極,邪氣襲逆,中若結轖。
紛屯澹淡,噓唏煩酲,惕惕怵怵,臥不得瞑。
三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
愈聞周公之為輔相,其急于見賢也,方一食三吐其哺,方一沐三握其發。
天下之賢才皆已舉用,奸邪讒佞欺負之徒皆已除去,四海皆已無虞,九夷八蠻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賓貢,天災時變、昆蟲草木之妖皆已銷息,天下之所謂禮、樂、刑、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風俗皆已敦厚,動植之物、風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休征嘉瑞、麟鳳龜龍之屬皆已備至,而周公以圣人之才,憑叔父之親,其所輔理承化之功又盡章章如是。
其所求進見之士,豈復有賢于周公者哉?不惟不賢于周公而已,豈復有賢于時百執事者哉?豈復有所計議、能補于周公之化者哉?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惟恐耳目有所不聞見,思慮有所未及,以負成王托周公之意,不得于天下之心。
年、月、日,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乃能銜哀致誠,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靈:嗚呼!吾少孤,及長,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中年,兄歿南方,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
既又與汝就食江南。
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嗚呼!盛衰之理,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世言晉王之將終也,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與吾約為兄弟,而皆背晉以歸梁。
此三者,吾遺恨也。
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莊宗受而藏之于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