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退負的詩詞(191首)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邳豹、公孫支于晉。
此五子者,不產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國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于世云。
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無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憲,閭巷人也,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茍合當世,當世亦笑之。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權白孟德足下:辱書開示禍福,使之內殺子布,外擒劉備以自效。
書辭勤款,若出至誠,雖三尺童子,亦曉然知利害所在矣。
然仆懷固陋,敢略布。
昔田橫,齊之遺虜,漢高祖釋酈生之憾,遣使海島,謂橫來大者王,小者侯,猶能以刀自剄,不肯以身辱于劉氏。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安處先生于是似不能言,憮然有間,乃莞爾而笑曰:“若客所謂,末學膚受,貴耳而賤目者也!茍有胸而無心,不能節之以禮,宜其陋今而榮古矣!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繆公于宮室,如之何其以溫故知新,研覈是非,近于此惑?”“周姬之末,不能厥政,政用多僻。
始于宮鄰,卒于金虎。
嬴氏搏翼,擇肉西邑。
是時也,七雄并爭,競相高以奢麗。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