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足色的詩詞(1332首)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范文正公,蘇人也,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咸施之。
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
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兇葬,皆有贍。
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而時共出納焉。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夷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敢叛。
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威公薨于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
至和元年秋,蜀人傳言有寇至,邊軍夜呼,野無居人,謠言流聞,京師震驚。
方命擇帥,天子曰:“毋養亂,毋助變。
眾言朋興,朕志自定。
外亂不作,變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競,惟朕一二大吏。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軾每讀《詩》至《鴟梟》,讀《書》至《君奭》,常竊悲周公之不遇。
及觀《史》,見孔子厄于陳、蔡之間,而弦歌之聲不絕,顏淵、仲由之徒相與問答。
夫子曰: “‘匪兕匪虎,率彼曠野’,吾道非邪,吾何為于此?”顏淵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
雖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見君子。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
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
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