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謹立的詩詞(82首)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七月三日,將仕郎、守國子四門博士韓愈,謹奉書尚書閣下。
士之能享大名、顯當世者,莫不有先達之士、負天下之望者為之前焉。
士之能垂休光、照后世者,亦莫不有后進之士、負天下之望者,為之后焉。
莫為之前,雖美而不彰;莫為之后,雖盛而不傳。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非才之難,所以自用者實難。
惜乎!賈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
古之賢人,皆負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萬一者,未必皆其時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
無以,則王乎?”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曰:“臣聞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后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