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若為來的詩詞(2010首)
陰陽開闔,元氣變化,泄為百川,凝為崇山,山川之作,與天地并,疑有真宰而未知尸其功者。
有若巨靈赑屃,攘臂其間,左排首陽,右拓太華,絕地軸使中裂,坼山脊為兩道,然后導河而東,俾無有害,留此巨跡于峰之巔。
后代揭厲于玄蹤者,聆其風而駭之,或謂詼詭不經,存而不議。
及以為學者拘其一域,則惑于余方。
夫凌云概日,由余之所未窺;千門萬戶,張衡之所曾賦。
周王璧臺之上,漢帝金屋之中,玉樹以珊瑚為枝,珠簾以玳瑁為匣。
其中有麗人焉。
其人也:五陵豪族,充選掖庭;四姓良家,馳名永巷。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余年來觀瀑屢矣,至峽江寺而意難決舍,則飛泉一亭為之也。
凡人之情,其目悅,其體不適,勢不能久留。
天臺之瀑,離寺百步,雁宕瀑旁無寺。
他若匡廬,若羅浮,若青田之石門,瀑未嘗不奇,而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從容以觀,如傾蓋交,雖歡易別。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
吾少時讀《醉鄉記》,私怪隱居者無所累于世,而猶有是言,豈誠旨于味耶?及讀阮籍、陶潛詩,乃知彼雖偃蹇,不欲與世接,然猶未能平其心,或為事物是非相感發,于是有托而逃焉者也。
若顏子操瓢與簞,曾參歌聲若出金石,彼得圣人而師之,汲汲每若不可及,其于外也固不暇,尚何曲之托,而昏冥之逃耶?吾又以為悲醉鄉之徒不遇也。
建中初,天子嗣位,有意貞觀、開元之丕績,在廷之臣爭言事。
當此時,醉鄉之后世又以直廢吾既悲醉鄉之文辭,而又嘉良臣之烈,思識其子孫。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
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
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
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則鄉之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故嘗試論之,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圣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
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