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能知同的詩詞(1253首)
廉頗者,趙之良將也。
趙惠文王十六年,廉頗為趙將,伐齊,大破之,取陽晉,拜為上卿,以勇氣聞于諸侯。
藺相如者,趙人也,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
趙惠文王時,得楚和氏璧。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則鄉之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故嘗試論之,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圣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
乾隆丁亥冬,葬三妹素文于上元之羊山,而奠以文曰:嗚呼!汝生于浙,而葬于斯,離吾鄉七百里矣;當時雖觭夢幻想,寧知此為歸骨所耶?汝以一念之貞,遇人仳離,致孤危托落,雖命之所存,天實為之;然而累汝至此者,未嘗非予之過也。
予幼從先生授經,汝差肩而坐,愛聽古人節義事;一旦長成,遽躬蹈之。
嗚呼!使汝不識《詩》、《書》,或未必艱貞若是。
余捉蟋蟀,汝奮臂出其間;歲寒蟲僵,同臨其穴。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
上篇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臣聞忠無不報,信不見疑,臣常以為然,徒虛語耳。
昔荊軻慕燕丹之義,白虹貫日,太子畏之;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太白食昴,昭王疑之。
夫精變天地而信不諭兩主,豈不哀哉!今臣盡忠竭誠,畢議愿知,左右不明,卒從吏訊,為世所疑。
是使荊軻、衛先生復起,而燕、秦不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