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立者的詩詞(1009首)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
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
嗚呼!盛衰之理,雖曰天命,豈非人事哉!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世言晉王之將終也,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與吾約為兄弟,而皆背晉以歸梁。
此三者,吾遺恨也。
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莊宗受而藏之于廟。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魏公子無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異母弟也。
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為信陵君。
公子為人,仁而下士 ,士無賢不肖,皆謙而禮交之,不敢以其富貴驕士。
士以此方數千里爭往歸之,致食客三千。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 吾盾之堅 , 物莫能陷也 。
”又譽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無不陷也 。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應也 。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以家為鄉,鄉不可為也;以鄉為國,國不可為也;以國為天下,天下不可為也。
以家為家,以鄉為鄉,以國為國,以天下為天下。
毋曰不同生,遠者不聽;毋曰不同鄉,遠者不行;毋曰不同國,遠者不從。
如地如天,何私何親?如月如日,唯君之節!御民之轡,在上之所貴;道民之門,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惡。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為政》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為政》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為政》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權白孟德足下:辱書開示禍福,使之內殺子布,外擒劉備以自效。
書辭勤款,若出至誠,雖三尺童子,亦曉然知利害所在矣。
然仆懷固陋,敢略布。
昔田橫,齊之遺虜,漢高祖釋酈生之憾,遣使海島,謂橫來大者王,小者侯,猶能以刀自剄,不肯以身辱于劉氏。
余通籍三十余年,官至極品,而學業一無所成,德行一無許可,老大徒傷,不勝悚惶慚赧。
今將永別,特將四條教汝兄弟。
一曰慎獨而心安。
自修之道,莫難于養心;養心之難,又在慎獨。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東都主人喟然而嘆曰:“痛乎風俗之移人也。
子實秦人,矜夸館室,保界河山,信識昭、襄而知始皇矣,烏睹大漢之云為乎?夫大漢之開元也,奮布衣以登皇位,由數期而創萬代,蓋六籍所不能談,前圣靡得言焉當此之時,功有橫而當天,討有逆而順民。
故婁敬度勢而獻其說,蕭公權宜而拓其制。
時豈泰而安之哉,計不得以已也。
二月三日,丕白。
歲月易得,別來行復四年。
三年不見,《東山》猶嘆其遠,況乃過之,思何可支!雖書疏往返,未足解其勞結。
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徐、陳、應、劉,一時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處,行則連輿,止則接席,何曾須臾相失!每至觴酌流行,絲)
竹并奏,酒酣耳熱,仰而賦詩,當此之時,忽然不自知樂也。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