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稱量的詩詞(157首)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于世云。
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無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憲,閭巷人也,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茍合當世,當世亦笑之。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非才之難,所以自用者實難。
惜乎!賈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
古之賢人,皆負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萬一者,未必皆其時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則鄉之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故嘗試論之,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圣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
安處先生于是似不能言,憮然有間,乃莞爾而笑曰:“若客所謂,末學膚受,貴耳而賤目者也!茍有胸而無心,不能節之以禮,宜其陋今而榮古矣!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繆公于宮室,如之何其以溫故知新,研覈是非,近于此惑?”“周姬之末,不能厥政,政用多僻。
始于宮鄰,卒于金虎。
嬴氏搏翼,擇肉西邑。
是時也,七雄并爭,競相高以奢麗。
版本一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雞兩翼,飛不過鴉。
馬有千里之程,無騎不能自往;人有沖天之志,非運不能自通。
蓋聞:人生在世,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