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禮法的詩詞(352首)
上篇
秦孝公據崤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窺周室,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當是時也,商君佐之,內立法度,務耕織,修守戰之具;外連衡而斗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河陽軍節度、御史大夫烏公,為節度之三月,求士于從事之賢者。
有薦石先生者。
公曰:“先生何如?”曰:“先生居嵩、邙、瀍、谷之間,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飯一盂,蔬一盤。
人與之錢,則辭;請與出游,未嘗以事免;勸之仕,不應。
正義高祖初定天下,表明有功之臣而侯之,若蕭、曹等。
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廟、定社稷曰勛,以言曰勞,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
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寧,爰及苗裔。
”始未嘗不欲固其根本,而枝葉稍陵夷衰微也。
孔子曰:“六藝于治一也。
《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
”太史公曰:“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
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凡大人之道有三:一曰正蒙難,二曰法授圣,三曰化及民。
殷有仁人曰箕子,實具茲道以立于世,故孔子述六經之旨,尤殷勤焉。
當紂之時,大道悖亂,天威之動不能戒,圣人之言無所用。
進死以并命,誠仁矣,無益吾祀,故不為。
至和元年秋,蜀人傳言有寇至,邊軍夜呼,野無居人,謠言流聞,京師震驚。
方命擇帥,天子曰:“毋養亂,毋助變。
眾言朋興,朕志自定。
外亂不作,變且中起,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競,惟朕一二大吏。
余少時過里肆中,見北雜劇有《四聲猿》,意氣豪達,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題曰“天池生”,疑為元人作。
后適越,見人家單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強心鐵骨,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宛可見。
意甚駭之,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
一夕,坐陶編修樓,隨意抽架上書,得《闕編》詩一帙。
霍光,字子孟,票騎將軍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東平陽人也,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畢歸家,娶婦生光,因絕不相聞。
久之,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
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據忠且愛我。
我欲豐厚其葬,高大其壟。
”晏子曰:“敢問據之忠且愛于君者,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于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則據以其所有共我,是以知其忠也。
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吾,是以知其愛也。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