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相罪的詩詞(372首)
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
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
夫饑寒并至,而能無為非者寡矣。
朕親耕,后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
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
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奸邪生。
子卿足下:勤宣令德,策名清時,榮問休暢,幸甚幸甚。
遠托異國,昔人所悲,望風懷想,能不依依?昔者不遺,遠辱還答,慰誨勤勤,有逾骨肉,陵雖不敏,能不慨然?自從初降,以至今日,身之窮困,獨坐愁苦。
終日無睹,但見異類。
韋韝毳幕,以御風雨;羶肉酪漿,以充饑渴。
漢昭帝逝世,昌邑王劉賀被廢黜,漢宣帝劉詢剛剛登上皇位。
路溫舒呈上奏書,奏書說:昭帝崩,昌邑王賀廢,宣帝初即位,路溫舒上書,言宜尚德緩刑。
其辭曰:“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
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
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
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
故其吁俞之聲,歡忻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非才之難,所以自用者實難。
惜乎!賈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
古之賢人,皆負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萬一者,未必皆其時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臣等猥以空疏,備員講讀。
圣明天縱,學問日新。
臣等才有限而道無窮,心欲言而口不逮,以此自愧,莫知所為。
竊謂人臣之納忠,譬如醫者之用藥,藥雖進于醫手,方多傳于古人。
趙郡蘇軾,余之同年友也。
自蜀以書至京師遺余,稱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
既而黎生攜其文數十萬言,安生攜其文亦數千言,辱以顧余。
讀其文,誠閎壯雋偉,善反復馳騁,窮盡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縱,若不可極者也。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
茍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釣名沽譽,眩世駭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
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