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疾色的詩詞(344首)
歐陽子方夜讀書,聞有聲自西南來者,悚然而聽之,曰:“異哉!”初淅瀝以蕭颯,忽奔騰而砰湃,如波濤夜驚,風雨驟至。
其觸于物也,鏦鏦錚錚,金鐵皆鳴;又如赴敵之兵,銜枚疾走,不聞號令,但聞人馬之行聲。
予謂童子:“此何聲也?汝出視之。
”童子曰:“星月皎潔,明河在天,四無人聲,聲在樹間。
夫凌云概日,由余之所未窺;千門萬戶,張衡之所曾賦。
周王璧臺之上,漢帝金屋之中,玉樹以珊瑚為枝,珠簾以玳瑁為匣。
其中有麗人焉。
其人也:五陵豪族,充選掖庭;四姓良家,馳名永巷。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韓子曰:“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
”二者皆譏,而學士多稱于世云。
至如以術取宰相、卿、大夫,輔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無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憲,閭巷人也,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茍合當世,當世亦笑之。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夷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敢叛。
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威公薨于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