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玩色的詩詞(290首)
夫凌云概日,由余之所未窺;千門萬戶,張衡之所曾賦。
周王璧臺之上,漢帝金屋之中,玉樹以珊瑚為枝,珠簾以玳瑁為匣。
其中有麗人焉。
其人也:五陵豪族,充選掖庭;四姓良家,馳名永巷。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邳豹、公孫支于晉。
此五子者,不產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國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韓魏公在大名日,有人獻玉盞二只,云耕者入壞冢而得,表里無纖瑕可指,真絕寶也。
公以百金答之,尤為寶玩。
乃開醇召漕使顯官,特設一卓,覆以繡衣,致玉盞其上,且將用之酌酒,遍勸坐客。
俄為吏將誤觸臺倒,玉盞俱碎,坐客皆愕然,吏將伏地待罪。
有馮虛公子者,心侈體忲,雅好博古,學乎舊史氏,是以多識前代之載。
言于安處先生曰:夫人在陽時則舒,在陰時則慘,此牽乎天者也。
處沃土則逸,處瘠土則勞,此系乎地者也。
慘則鮮于歡,勞則褊于惠,能違之者寡矣。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凡枉贈答詩僅百篇。
每詩來,或辱序,或辱書,冠于卷首,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且自敘為文因緣,與年月之遠近也。
仆既受足下詩,又諭足下此意,常欲承答來旨,粗論歌詩大端,并自述為文之意,總為一書,致足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