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靈物的詩詞(1262首)
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
遂假道于陳,以聘于楚。
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也。
侯不在疆,司空不視涂,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藝,膳宰不置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旅舍。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邳豹、公孫支于晉。
此五子者,不產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國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鐘山之英,草堂之靈,馳煙驛路,勒移山庭:夫以耿介拔俗之標,蕭灑出塵之想,度白雪以方潔,干青云而直上,吾方知之矣。
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萬乘其如脫,聞鳳吹于洛浦,值薪歌于延瀨,固亦有焉。
豈期終始參差,蒼黃翻覆,淚翟子之悲,慟朱公之哭。
乍回跡以心染,或先貞而后黷,何其謬哉!嗚呼,尚生不存,仲氏既往,山阿寂寥,千載誰賞!世有周子,雋俗之士,既文既博,亦玄亦史。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自西山道口徑北,逾黃茅嶺而下,有二道:其一西出,尋之無所得;其一少北而東,不過四十丈,土斷而川分,有積石橫當其垠。
其上為睥睨、梁欐之形,其旁出堡塢,有若門焉。
窺之正黑,投以小石,洞然有水聲,其響之激越,良久乃已。
環之可上,望甚遠,無土壤而生嘉樹美箭,益奇而堅,其疏數偃仰,類智者所施設也。
維治平四年七月日,具官歐陽修,謹遣尚書都省令史李敭,至于太清,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亡友曼卿之墓下,而吊之以文。
曰:嗚呼曼卿!生而為英,死而為靈。
其同乎萬物生死,而復歸于無物者,暫聚之形;不與萬物共盡,而卓然其不配者,后世之名。
此自古圣賢,莫不皆然,而著在簡冊者,昭如日星。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州城西南隅,有黃鶴樓者。
《圖經》云:“費祎登仙,嘗駕黃鶴返憩于此,遂以名樓。
”事列《神仙》之傳,跡存《述異》之志。
觀其聳構巍峨,高標巃嵸,上倚河漢,下臨江流;重檐翼館,四闥霞敞;坐窺井邑,俯拍云煙:亦荊吳形勝之最也。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