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義的詩詞(303首)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
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于令,永為國典”。
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
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
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
故其吁俞之聲,歡忻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
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
反復觀誦,感與慚并。
夫銘志之著于世,義近于史,而亦有與史異者。
蓋史之于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后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
《易》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
”其《否》曰:“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
”蓋上之情達于下,下之情達于上,上下一體,所以為“泰”。
下之情壅閼而不得上聞,上下間隔,雖有國而無國矣,所以為“否”也。
將為胠篋、探囊、發匱之盜而為守備,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謂知也。
然而巨盜至,則負匱、揭篋、擔囊而趨;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則鄉之所謂知者,不乃為大盜積者也?故嘗試論之,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圣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齊國鄰邑相望,雞狗之音相聞,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闔四竟之內,所以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鄉、曲者,曷嘗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
亡是公聽然而笑曰:“楚則失矣,而齊亦未為得也。
夫使諸侯納貢者,非為財幣,所以述職也。
封疆畫界者,非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齊列為東藩,而外私肅慎,捐國逾限,越海而田,其于義固未可也。
東都主人喟然而嘆曰:“痛乎風俗之移人也。
子實秦人,矜夸館室,保界河山,信識昭、襄而知始皇矣,烏睹大漢之云為乎?夫大漢之開元也,奮布衣以登皇位,由數期而創萬代,蓋六籍所不能談,前圣靡得言焉當此之時,功有橫而當天,討有逆而順民。
故婁敬度勢而獻其說,蕭公權宜而拓其制。
時豈泰而安之哉,計不得以已也。
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職,求萬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
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責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將有所不稱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而以其責寄臣工,使之盡言焉。
六月二十六日,愈白。
李生足下: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
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道德之歸也有日矣,況其外之文乎?抑愈所謂望孔子之門墻而不入于其宮者,焉足以知是且非邪?雖然,不可不為生言之。
生所謂“立言”者,是也;生所為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
順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圍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侖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
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后。
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