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死焉的詩詞(389首)
時黃祖太子射,賓客大會。
有獻鸚鵡者,舉酒于衡前曰:“禰處士,今日無用娛賓,竊以此鳥自遠而至,明彗聰善,羽族之可貴,愿先生為之賦,使四座咸共榮觀,不亦可乎?”衡因為賦,筆不停綴,文不加點。
其辭曰:惟西域之靈鳥兮,挺自然之奇姿。
體金精之妙質兮,合火德之明輝。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
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
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
今昌父之弟成父,於所居鑿池筑亭,榜以舊名。
昌父為成父作詩,屬余賦詞,余為賦哨遍。
莊周論於蟻棄知,於魚得計,於羊棄意,其義美矣。
然上文論虱吒於豕而得焚,羊肉為蟻所慕而致殘,下文將并結二義,乃獨置豕虱不言而遽論魚,其義無所從起。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為政》)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為政》)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為政》)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
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
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茍富貴,無相忘。
”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國也,盡心焉耳矣。
河內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內;河東兇亦然。
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
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