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極致的詩詞(263首)
共審挽七日之書云,西方生妙喜佛;占四明之福地,南極現老人星。
人歌海沂之康,天錫河沙之算。
太守與我同理,已傳趣詔之音;丈夫何以假為,寧看即真之拜。
某方忻御李,幸際生申。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
群賢畢至,少長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
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
室廣八尺,深可四尋。
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暗。
當此夏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幾,時則為水氣;涂泥半朝,蒸漚歷瀾,時則為土氣;乍晴暴熱,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檐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遝,腥臊汗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或毀尸、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
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
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國制搶攘,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
漢昭帝逝世,昌邑王劉賀被廢黜,漢宣帝劉詢剛剛登上皇位。
路溫舒呈上奏書,奏書說:昭帝崩,昌邑王賀廢,宣帝初即位,路溫舒上書,言宜尚德緩刑。
其辭曰:“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
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
年、月、日,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乃能銜哀致誠,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靈:嗚呼!吾少孤,及長,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中年,兄歿南方,吾與汝俱幼,從嫂歸葬河陽。
既又與汝就食江南。
零丁孤苦,未嘗一日相離也。
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
初,張衡作《定情賦》,蔡邕作《靜情賦》,檢逸辭而宗澹泊,始則蕩以思慮,而終歸閑正。
將以抑流宕之邪心,諒有助于諷諫。
綴文之士,奕代繼作;因并觸類,廣其辭義。
余園閭多暇,復染翰為之;雖文妙不足,庶不謬作者之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