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顯貴的詩詞(106首)
范文正公,蘇人也,平生好施與,擇其親而貧,疏而賢者,咸施之。
方貴顯時,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號曰義田,以養濟群族之人。
日有食,歲有衣,嫁娶兇葬,皆有贍。
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而時共出納焉。
余少時過里肆中,見北雜劇有《四聲猿》,意氣豪達,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題曰“天池生”,疑為元人作。
后適越,見人家單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強心鐵骨,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宛可見。
意甚駭之,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
一夕,坐陶編修樓,隨意抽架上書,得《闕編》詩一帙。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
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后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無可奈何之日,怡紅院濁玉,謹以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四者雖微,聊以達誠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竊思女兒自臨濁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載。
其先之鄉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棲息宴游之夕,親昵狎褻,相與共處者,僅五年八月有奇。
憶女兒曩生之昔,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
』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樂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
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
魯靈光殿者,蓋景帝程姬之子恭王馀之所立也。
初,恭王始都下國,好治宮室,遂因魯僖基兆而營焉。
遭漢中微,盜賊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而靈光巋然獨存。
意者豈非神明依憑支持,以保漢室者也。
安處先生于是似不能言,憮然有間,乃莞爾而笑曰:“若客所謂,末學膚受,貴耳而賤目者也!茍有胸而無心,不能節之以禮,宜其陋今而榮古矣!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繆公于宮室,如之何其以溫故知新,研覈是非,近于此惑?”“周姬之末,不能厥政,政用多僻。
始于宮鄰,卒于金虎。
嬴氏搏翼,擇肉西邑。
是時也,七雄并爭,競相高以奢麗。
康白:足下昔稱吾于潁川,吾常謂之知言。
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從便得之也?前年從河東還,顯宗、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事雖不行,知足下故不知之。
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狹中,多所不堪,偶與足下相知耳。
閑聞足下遷,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薦鸞刀,漫之膻腥,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
述夫帝車南指,遁七曜於中階;華蓋西臨,藏五?於太甲。
雖復星辰蕩越,三元之軌躅可尋;雷雨沸騰,六氣之經綸有序。
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握瑤鏡而臨事業,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器有所歸,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
述夫帝車南指,遁七曜於中階;華蓋西臨,藏五?於太甲。
雖復星辰蕩越,三元之軌躅可尋;雷雨沸騰,六氣之經綸有序。
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握瑤鏡而臨事業,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
故知功有所服,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器有所歸,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