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無能者的詩詞(1627首)
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
無以,則王乎?”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曰:“臣聞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
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
是皆有以參天地之化,關盛衰之運,其生也有自來,其逝也有所為。
故申、呂自岳降,傅說為列星,古今所傳,不可誣也。
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義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嗚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魏公子無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異母弟也。
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為信陵君。
公子為人,仁而下士 ,士無賢不肖,皆謙而禮交之,不敢以其富貴驕士。
士以此方數千里爭往歸之,致食客三千。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
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
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
齊宣王見顏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說。
左右曰:“王,人君也。
斶,人臣也。
王曰‘斶前’,亦曰‘王前’,可乎?”斶對曰:“夫斶前為慕勢,王前為趨士。
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有梓人款其門,愿傭隙宇而處焉。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家不居礱斫之器。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夷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敢叛。
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威公薨于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
熙寧八年夏,吳越大旱。
九月,資政殿大學士知越州趙公,前民之未饑,為書問屬縣災所被者幾鄉,民能自食者有幾,當廩于官者幾人,溝防構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庫錢倉粟可發者幾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幾家,僧道士食之羨粟書于籍者其幾具存,使各書以對,而謹其備。
州縣史錄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九百余人以告。
故事,歲廩窮人,當給粟三千石而止。
士之才德蓋一國,則曰國士;女之色蓋一國,則曰國色;蘭之香蓋一國,則曰國香。
自古人知貴蘭,不待楚之逐臣而后貴之也。
蘭甚似乎君子,生于深山薄叢之中,不為無人而不芳;雪霜凌厲而見殺,來歲不改其性也。
是所謂“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