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無曰的詩詞(1026首)
余家貧,耕植不足以自給。
幼稚盈室,瓶無儲粟,生生所資,未見其術。
親故多勸余為長吏,脫然有懷,求之靡途。
會有四方之事,諸侯以惠愛為德,家叔以余貧苦,遂見用于小邑。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
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
乙丑歲赴試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獲一雁,殺之矣。
其脫網者悲鳴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
”予因買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壘石為識,號曰“雁丘”。
同行者多為賦詩,予亦有《雁丘詞》。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
室廣八尺,深可四尋。
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暗。
當此夏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幾,時則為水氣;涂泥半朝,蒸漚歷瀾,時則為土氣;乍晴暴熱,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檐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遝,腥臊汗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或毀尸、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
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無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門愿留者,頃刻合數千人,手持牒以告攝郡事。
攝郡事振手止之,輒直前不顧;則受其牒,不敢以聞。
明日出府,相與擁車下,道中至不可頓足。
昌言舉進士時,吾始數歲,未學也。
憶與群兒戲先府君側,昌言從旁取棗栗啖我;家居相近,又以親戚故,甚狎。
昌言舉進士,日有名。
吾后漸長,亦稍知讀書,學句讀、屬對、聲律,未成而廢。
余始不欲與佛者游,嘗讀東坡所作《勤上人詩序》,見其稱勤之賢曰:“使勤得列于士大夫之間,必不負歐陽公。
”余于是悲士大夫之風壞已久,而喜佛者之有可與游者。
去年春,余客居城西,讀書之暇,因往云巖諸峰間,求所謂可與游者,而得虛白上人焉。
虛白形癯而神清,居眾中不妄言笑。
河陽軍節度、御史大夫烏公,為節度之三月,求士于從事之賢者。
有薦石先生者。
公曰:“先生何如?”曰:“先生居嵩、邙、瀍、谷之間,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飯一盂,蔬一盤。
人與之錢,則辭;請與出游,未嘗以事免;勸之仕,不應。
河東薛存義將行,柳子載肉于俎,崇酒於觴,追而送之江滸,飲食之。
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
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傭乎吏,使司平于我也。
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
士之才德蓋一國,則曰國士;女之色蓋一國,則曰國色;蘭之香蓋一國,則曰國香。
自古人知貴蘭,不待楚之逐臣而后貴之也。
蘭甚似乎君子,生于深山薄叢之中,不為無人而不芳;雪霜凌厲而見殺,來歲不改其性也。
是所謂“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者也。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
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
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